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𨰥 U+28C25 |
部首: | 金+ 19筆 = 共27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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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處: | 康熙字典: 頁1328第02 漢語大字典: 卷6頁4277第04 |
表面結構: | 左:釒,右:類。 |
原典出處
《小腆紀傳·卷第十九》: | 及馬士英欲逐姜曰廣,乃令朱統𨰥誣劾之,指鑣、演祚為曰廣私黨;士英亦劾 |
《小腆紀年·卷第七》: | 吏部候考宗室朱統𨰥言:『宗周請移蹕鳳陽,鳳陽高牆所在,蓋欲以罪宗處皇上,而與 |
《三藩紀事本末》: | 鎮國中尉侯考吏部朱統𨰥疏糾姜曰廣,詞連 |
《弘光實錄鈔·卷一》: | 其私人朱統𨰥遂上疏劾宗周,『謀出皇上于鳳陽,則南都豐芑,根本所在,將擁立何人以居此乎』? |
《明季遺聞·卷二》: | 馬士英、阮大鋮授意建安王府鎮國中尉候考吏部朱統𨰥疏誣姜曰廣穢跡,顯有逆謀,詞連史可法、張慎言、呂大器等。 |
《明史》: | 其私人朱統𨰥遂劾宗周疏請移蹕鳳陽:「鳳陽,高牆所在,欲以罪宗處皇上,而與 |
《通鑒輯覽明季編年》: | 宗室朱統𨰥新建人者,素無行;士英啖以官,使擊曰廣。 |
《南疆繹史勘本》: | 馬士英輩驅除異己,嫉之甚;嗾私人朱統𨰥劾之。 |
《偏安排日事跡》: | 行人朱統𨰥疏攻江西巡按周燦,並及姜曰廣、楊廷麟等。 |
《續補明紀編年》: | 建安王府鎮國中尉吏部候考朱統𨰥疏參姜曰廣定策時有逆謀;禮科給事袁彭年駁奏曰:『祖制中尉奏請,必先具啟親王參詳可否,然後給批賫奏;若候考吏部則與外吏等,應從通政司封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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