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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四十五

《卷四十五》[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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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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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五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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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案:杜佑作《禮典》,分吉、嘉、賓、軍、凶五門,以類相從,每門詳晰其條目,而當代典章。其儀節度數見于施行者,别為《開元禮纂附》,載于後佑之意。在于遞述沿革,博采異同,以求實用。于經訓之文有典奥者則為之說,以導達之參差之論。有不齊者,則為之評以品節之。而時又申明成說,更標為議。俾得稽古考今,衷于至是。其卷端所述禮經𫝊述之源流,與夫每代議禮之書,咸能擇其精而括其要矣。今續纂其書,彚核典制。考前人撰述,唐憲宗元和中韋公肅撰《禮閣新儀》三十卷,實繼《開元禮》而作。後唐明宗時詔劉岳等刪定書儀,周世宗命竇儼編《大周集禮》,其書皆不𫝊。宋初劉溫叟定《開寳通禮》,仁宗時王皥又撰《禮閣新編》,為當時所遵用。其後朝臣編纂,日以繁富,其著者有若賈昌朝《太常新禮》、文彥博《大享明堂記》,歐陽修、蘇洵等《太常因革禮》、蘇頌《閤門儀制》之類,至私門著述。若陳祥道《禮書》、司馬光《書儀》、范祖禹、呂大防諸家祭式、祭儀,並見稱于世。而政和時鄭居中纂五禮新儀》,嘉泰時費士寅奏進續禮書,尤能詳覈其端末焉。《遼史》所載有《遼朝雜禮。重熙中又嘗命詞臣撰禮書三卷。金明昌間有纂修雜録四百餘卷。後惟𫝊集禮一書,元泰定中,李好文撰太常集禮五十卷,王守誠續編集禮又三十卷,明初詔宋濂、劉基等撰洪武集禮、洪武禮法禮制集要諸書,世宗又頒《嘉靖祀典、郊社通典及壇廟陵殿諸圗。就其存者,胥可與厯代禮志相參考,凡夫臣僚章奏名臣論著考核禮文,見于紀𫝊文集者,皆議禮家所藉以疏通證明者也。至于杜典門類,有宜變通者,如吉禮載立尸之儀,祓禊之制,嘉禮載被召未謁稱故吏之儀,凶禮載秀孝為舉將服議在古人,本非定典,不過舉行一時,未嘗施于後世,其廢已久,無庸續纂。吉禮有諸侯立學,自封建不行,宜改為郡縣學。嘉禮則士庶之冠服,與夫士庶妻之首飾服制,庶人車制皆杜典所闕,賓禮則載接見藩國之儀,軍禮則詳閲兵習武之禮,凶禮則述諸王服制,各据史志㑹要,以補原書之闕遺,而通洽其義藴,所謂損益從時,而制禮之意相承也。夫自唐季以迄明季,中厯八百餘年,風㑹變遷,文質屢易,制度有因,有革議論,或駁或醇,方策所𫝊,法戒具在。今采正史所載儀制,證以他書,文汰其繁,事舉其要,分門標目,仍杜典之舊,俾列代禮文,有所徵信云。按漢魏至唐,議禮之家,通典俱列其姓氏,以備考稽。唐自開元以後,辨論朝章,綴緝故事,見于正史及傳記諸書者,有顔真卿、栁珵、韋公肅、王彥威、王經、李隨、獨孤儀、陸贄、孟詵、徐閏、鄭正則、賈瑱、鄭餘慶、裴度、韓愈、李翺、楊瑒、五代有劉岳、馮道、田敏、竇儼、王朴、宋有、王溥、聶崇義、劉溫叟、陶穀、宋白、李昉、賈昌朝、張知白、宋綬、文彥博、髙若訥、歐陽修、韓琦、許洞、王安石、李徳芻、陳襄、司馬光、范祖禹、呂大防、張載、程頤、鄭居中、朱熹、黃幹、蔡元定、王栢、范寅賓、鄭樵、史定之、張維、葉克、陳暘、陳祥道、陸佃、王普、李如圭、史浩、馬希孟、方愍、陳傅良、汪應辰、項安世、楊復真、徳秀、魏了翁、李心𫝊、王應麟、吳仁傑、劉彛、孫奭、周端朝、遼有王鼎、耶律儼、金有、韓企先、張瑋、張行簡、元好問,元有曽巽、申申、屠致逺、袁桷、李好文、虞集、歐陽元、掲徯斯,明有、李善長、傅瓛、宋濓、王禕、劉基、陶安、詹同、朱升、樂韶鳳、李原名、徐一䕫、梁寅、周子諒、胡行簡、劉宗弼、滕公琰、夏言、張璁、郭正琙、焦竑、陳仁錫、謝鐸、何塘、朱載堉、俞汝楫等。或纂輯舊聞,或撰定法式,舉其尤者不能徧及也。第一吉禮。 郊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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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吉禮 郊天中第三吉禮 郊天下第四吉禮 大雩。 大享明堂第五吉禮 朝日 夕月 大䄍。 靈星 風師雨師及諸星等祠 太一九宫貴神附第六吉禮 方丘神州后土附社稷 山川 藉田 先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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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吉禮: 天子宗廟。 原廟 后妃廟。 皇太子及皇子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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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吉禮 諸侯大夫、士家廟庶人,祭寢附,天子、皇后及諸侯、大夫、士神主藏主室及題版制附、時享薦新附、禘祫第九吉禮。 功臣配享 天子七祀。 喪廢祭,議祭遷日及攝事議。 上陵拜掃及諸節上食附。太學。 郡縣學。 釋奠 祀先代帝王名臣附老君祠第十吉禮 孔子祠先儒及弟子附太公廟。 巡狩 封禪告禮 厯代所尚 享司寒 禜。 高禖諸雜祠及淫祠興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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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嘉禮。 天子加元服。 皇太子冠皇子皇孫附士大夫冠 庶人冠。 女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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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嘉禮 冕 通天冠承天冠袞,金文金冠,重寳里,薛 冠 七寳頂冠,鳳珠子捲雲冠, ,金 頂,漆紗冠逺逰冠七梁額花冠冠,進徳冠 ,保和忠靜冠,進賢冠貂蟬冠,布連蟬冠 ,緇 冠,獬豸冠氈冠翼善冠,紗冠,騎冠。 金、梁冠,刻期冠 武弁皮弁平巾幘,頂幘 烏紗㡌子。煖㡌 硬㡌答小㡌㡌金錦煖㡌㡌,紅金答白金 子,煖 ,銀鼠煖 ,白藤寳貝㡌㡌七寳,漆紗帶,後簷㡌金。學士㡌㡌 雨 遮陽㡌 烏紗描 曲腳㡌。 錦烏紗小頂㡌 ,金鵝㡌皂紗折上巾,軟紫皂幅巾,進幅巾 ,吐鶻巾, ,角唐巾 ,士巾巾,四方平定巾 四帶巾 幞頭交角幞頭幞,鳳翅幞頭, ,控鶴 頭 花角幞頭,漆皂縐紗幞頭。腳練省幞頭 紗幞頭 ,交 幞頭簮戴。 重戴鈸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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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嘉禮 天子納妃后冊后附天子冊妃嬪夫人第十四嘉禮 皇太子納妃皇子諸王附,公主下降儀宗室附大夫士婚禮 庶人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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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嘉禮 君臣服章制度袍附第十六嘉禮 后妃命婦首飾制度 后妃命婦服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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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嘉禮 君臣玉佩、劍、綬,璽印。第十八嘉禮。 天子五輅 副輅。 耕根車 進賢車 明逺車。 羊車 指南車。 記里鼓車白鷺車 鸞旗車。 崇徳車。 皮軒車。 黃鉞車 豹尾車。 屬車 五車 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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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嘉禮 皇太后皇后車輅。 皇太子親王車皇太孫附公侯大夫等車輅: 主妃命婦等車第二十嘉禮 輦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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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嘉禮: 鹵簿旌旗附第二十二嘉禮 鹵簿旌旗附第二十三嘉禮 養老 異姓為後議」。 讀時令元正、冬至受朝賀朔望朝參,常朝 附 第二十四嘉禮。 聖節朝賀 策命皇太子。 皇太子與百官相見。 冊命諸王侯 天子追尊祖、考妣上尊號附。天子崇所生母議追崇附支庶,立為天子,追尊本親議。 五宗 公子二宗。 九族鄉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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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賔禮 「天子受諸侯藩國、朝宗覲遇第二十六賔禮。 天子受諸侯,遣使來聘。 天子遣使迎勞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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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賔禮 三恪二王後 天子朝位 天子上公及諸侯卿大夫士等贄: 信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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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軍禮 天子諸侯將出征,類宜造禡,並祭所過山川」。 軷祭。 天子諸侯四時田獵 大閲 命將出征 宣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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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軍禮 天子諸侯大射鄉射 天子合朔、伐鼓。 馬政馬祭附時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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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凶禮 大喪初崩及山陵制 總論喪期,奔大喪奔山陵附。國有大喪,受他國弔慰服。議遣使弔他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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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凶禮 未踰年,天子崩議。 天子為繼兄弟,統制服議。 天子不降服及降服議。 天子為皇后,父母服議皇后為祖父母服附,天子為庶祖母,持重服議」。 天子為母黨服議。 天子弔大臣服議 天子為大臣及諸親舉哀議。 公主服所生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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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凶禮 臣民為太皇太后、皇太后服議臣民為天子服議」。 皇太后、皇后以下為天子服議。 宗室童子為天子服。 皇后為親屬舉哀議。 皇后親為皇后服議。 臣民為皇后服議。 皇太子為皇后,不終。三年服議。 皇太子為所生母服議。 皇太子為庶母服議。 諸王出後,為本生父母服議。 為皇太子服議。 為太子妃服議。 為皇子服議。 為宮主服議,為諸王服議。 為諸王妃服議。 為王子殤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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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凶禮 喪制上 初喪。 復始卒事位及奠訃告等附大夫士弔服 三不弔議。 沐浴 含 襲設冰。 設銘 懸重 始死,服變。 始死襚大斂襚附小斂 既小斂,斂髪服變。 小斂奠代哭附《棺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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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凶禮 喪制中 大斂 大斂奠 殯,設熬附。將葬筮宅,卜日附。啓殯朝廟。 薦車馬明器及飾棺 祖奠 賵賻 遣奠 器行序 挽歌第三十五凶禮 喪制下 葬儀合喪附虞祭 卒哭祭 祔祭 小祥變 大祥變。 禫變 五服成服及變除附 五服衰裳制度 《五服制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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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凶禮 五服:年、月、降、殺。 斬衰三年。 孫為祖持重議。 適孫亡無後,次孫為祖承重議,適孫承重在喪而亡,次孫代之議。 齊衰三年。 後妻子為前母服議。 為髙、曾祖母及祖母持重服議。 父卒,母嫁,復還及庶子為嫡母繼母改嫁。服議。 父卒,為嫁母服議。 齊衰不杖周。 齊衰三月。 大功殤服九月、七月。 為衆子婦。 小功殤服五月。 小功,成人服五月,嫂叔服。 緦麻成人服三月。 舅之妻及堂姨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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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凶禮: 三公、諸侯大夫降服議: 奔喪及除喪而後歸制。 士為所生母服議。 大夫、士為慈母服議。 繼適母黨服。 妻已亡,為妻父母服議。 總論為人後議。 近親無繼官,為繼絶議」。 間代立後議。 夫為祖曾祖、髙祖父母持重,妻從服議。 出後者,為本父母服議」。 出後子為本親服議。 為庶子,後為庶祖母承重服議。 並有父母之喪議。 有適母喪,而所生母死,為服位議。 居重喪,遭輕喪,易服議。 居所後父喪,有本親喪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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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凶禮 祖先亡,父後卒而祖母亡,服議祖與父先後喪亡服議。 生不及祖父母,不税服議」。 小功不稅服議 庶祖母慈,祖母服,議父母乖離,知死亡及不死亡。服議。 為姑姊妹女子子無主後者服議」。 昬有期而夫死服議。 喪遇閏月議 忌日議: 國忌日議。 忌日祭奠議: 忌日祭祀停樂議。 忌日易服,議忌日不廢軍務議。 立春遇忌日議。 慶節遇忌日議。 忌日,輟經筵議。 祧廟廢忌,日議忌日舉樂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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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凶禮 師弟子相為服議。 朋友相為服議。 除心喪議。 周喪,察舉議。 丁憂終制,議改葬服議。 改葬反虞議。 父母墓毀服議三年而後葬變除議。 久喪不葬,服議。 招魂葬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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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凶禮 卒哭後諱及七廟諱字議: 上書犯帝諱議。 山川與廟諱同,應改變議」。 誄議喪禮雜制 服術有六。 從服有六: 絶族無移服。 上殺下殺,旁殺。 親疎嫌疑同異。 五服十制四疑 冠制 筓總制 經帶制 杖制。 履制 喪不用樂。 喪不宴客。 喪不嫁娶。 匿喪不舉。 釋服從吉 停喪不葬。 神像 墓祭 禮從簡約。 居喪,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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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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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案:吉禮以郊廟為重,杜佑通典述歴代郊天、明堂、社稷、山川、宗廟祫禘之制,與夫太學釋奠、巡狩告禮,以及享禜諸雜祀,其儀文可謂備矣!夫祭必躬親,致慤致䖍,交于神明,以通昭假前代,毎遇大祀,人君多遲疑畏葸,憚于對越屇期,或遣官攝行,縱使辨章舊聞,核定儀度,豈有當于誠敬之本哉?況夫所議之禮,又未協于中也,如南北郊之分祀,開元禮頗為合宜,至天寳而即自紊其制,改為合祀,至宋而舉行益稀,議論徒為繁蕪。明堂之制,遼、金、元俱未舉行,明嘉靖中始議舉祀,然大享卒未親舉內殿殷薦,亦祇有司攝事,則當時所為更正祀典及于羣廟百神者,亦僅事虛文耳。今自天寳以後,每門存其儀注,證以議論,以備考覈,惟杜典載禋于六宗,及移廟主師行奉主諸儀,與夫兄弟俱封,各得立禰廟,諸議悉後,世所不行,兹不復續纂老君祠,附見先賢,頗乖名制,亦為釐正焉。郊天 五代 唐𤣥宗天寶元年二月丙戌,詔曰:「凡所祭享,必在躬親,朕不親祭,禮將有闕。其皇地祇宜就南郊合祭,辛邜親享𤣥元皇帝于新廟。二年三月,改西京𤣥元廟為太清宮。甲午,親享太廟按唐自天寶以後,凡將郊祀,必先親享太清宮,次日親享太廟,次日合祭天地,謂之三大禮,宋人因之。先郊三日,奉謚冊寳于太廟,次日親享,玉清、昭應等宫非禮之禮,呂升卿議之是矣,語見後。三月丙申,合祭天地於南郊。按唐書禮樂志:𤣥宗既定開元禮,至是合祭天地于南郊,其後遂以為故事,終唐之世莫能改也。自後有事圜丘,皆天地合祭,若冊命大事告圜丘,有司行事亦如之。五載十二月詔曰:祈榖上帝,春祀先王,永惟因心,敢忘如在。頃以詳諸舊典,創以新儀,清廟陳牲,加特于嘗餼昊天,冬祭重增以時享。況履兹霜露,載感惟深,瞻彼郊壇,有懷昭事,宜以來嵗正月,朕親謁太廟,便于南郊合祭,仍令中書門下即與禮官詳定儀注。九載,十一月制:自今告獻太清宫及太廟,改為朝獻,以告者臨下之義故也。十載正月壬辰,朝獻太清宮,次日朝饗太廟,又次日,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是載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髙祖神堯皇帝配座先日廟告神堯皇帝室徳宗貞元六年十一月,有事于南郊,詔以皇太子為亞獻,親王為終獻。吏部郎中桞冕曰:「準開元禮獻官受誓戒詞,云各揚其職,不供其事,國有常刑。今以皇太子為亞獻,請改舊詞云,各揚其職,肅奉常儀」。從之。穆宗長慶三年,太常禮院奏:「郊壇祠祀,遇大雨雪廢祭,其禮物條件如後,御署祝版既未行祭,禮無焚毀之文,請于太常告敇庫收貯,而其小祀,雖非御署,准此玉幣、燎柴、神酒、燎幣、醴齊並榛栗脯醢,及應行事燭等,請令郊社署各牒充次祭,支用牲牛參牲,既未行祭禮,無進胙賜胙之文,請比附禮記及祠令。牲死則埋之例,委監察使及禮官于祠所瘞埋,其小祀不全用牢牲,舊例用豬羊肉,亦准此粢盛,𤓰葅笋葅,應已造成饌物,請隨牲瘞埋,行事官明衣絹布等准式,既祭前給訖,合充潔服。既已經用,請便收破。公卿已下明房油煖幕炭,應齋宿日所破用物,請收破㫖,依永為定式。文宗太和元年,王起判太常卿,充禮儀詳定使,創造禮神九玉,奏議曰:邦國之禮,祀為大事,珪璧之儀,經有前規。謹按周禮,以蒼璧禮天,黃琮禮地,青珪禮東方,赤璋禮南方白琥禮西方,黑璜禮北方。又云:四圭有邸以祀天,兩圭有邸以祀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凡此九器,皆祀神之玉也。又云,禋祀,祀昊天上帝。鄭元云:禋,煙也,為玉幣。祭訖,燔之而升煙,以報陽也。今與開元禮義同,此則焚玉之騐也。又周禮掌國之玉鎮大寳器,若大祭,既事而藏之,此則收玉之證也。梁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云:凡祭天神各有二玉:一以禮神,一則燔之。禮神者,訖事卻收祀神者,與牲俱燎。則靈恩之義,合于禮經。今國家郊天祀地,祀神之玉,常用禮神之玉則無,請下有司,精求良玉,創造九器,祭訖蔵之,其燎玉即依常制」。從之。昭宗龍紀元年,將有事于圜丘,上宿齋武徳殿,宰相百僚朝服于位,時兩軍中尉楊復恭及兩樞密皆朝服侍上,太常博士錢珝、李綽等奏論之曰:皇帝赴齋宮,內臣皆服朝服。臣檢故事,及近代禮令,並無內官朝服助祭之文。伏惟陛下聖祚中興,祗見宗祧,克承大禮,皆稟髙祖。太宗之成制,必循虞夏商周之舊經,軒冕服章,式遵彛憲。禮院先准大禮使牒稱:得內侍省牒,要知內臣朝服品秩,禮院先准禮令報訖,今參詳近朝事例,若內官及諸衞將軍,必須製冠服,即各依所兼正官隨資品,依令式服本官之服,事存𫝊聴,且可俯從,然亦不分明著在禮令。乞聖慈允臣所奏狀入,至晚不報。錢珝又進狀曰:臣今日巳時進狀論內官冠服制度,未奉聖㫖。伏以陛下䖍祀郊禋,式遵彛範,凡闗典禮,必守憲章。今陛下行先王之大禮,而內臣遂服先王之法服,來日朝獻大聖祖,臣贊導皇帝行事,若侍臣服章,有違制度,是為非禮,上凟祖宗,臣期不奉敇狀,入降朱書。御扎曰:卿等所論至當,事可從權,勿以小瑕,遂妨大禮。于是內四臣遂以法服侍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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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太祖開平二年正月,卜郊于西都。時宰臣上表請郊天謁廟,命有司擇日備儀,因先布告岳牧、方伯、儀仗、車輅、鹵簿、法物、祭器、樂懸,各令所司修飭。以河南尹充都㸃集諸司法物使後,禮院改卜,來年正月親祭南郊可之。其郊,使有詳定禮儀使、南郊儀仗使車輅、法物使、南郊大禮使故事,大禮使以宰相為之,時用河南尹張宗奭充,非常例也。三年,詔曰:「初宅雒都,將行郊祀,應嶽瀆、名山大川及諸州有靈迹封崇聖祠,各宜差官吏精䖍祭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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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莊宗同光二年二月,有事于南郊。先期,禮儀使奏南郊朝饗太廟,合祭天地于圜丘。舊制,以親王充亞獻行事,詔以皇子繼岌為亞獻,皇弟存紀為終獻。明宗長興元年二月,有事于南郊按五代郊天之禮,史書未詳,晉、漢二代竟無所書,惟《遼史太宗本紀》載㑹同三年,晉遣使請南郊,許之,則晉代郊天之明文也。周太祖廣順三年十月,內出御札曰:「王者承天事地,尊祖敬宗,燔柴于泰壇,用昭乾徳,瘞玉于方澤,以答坤靈。朕受命上元,宅心下土,時已厯於三載,漸至小康,禮未展于二儀,深虧大典,宜叶蓍龜,式陳籩豆,庶展吉蠲之禮,用傾昭事之忱。以來年正月一日,於東京有事南郊,宜令所司各備儀注,務從省約,無致煩勞。凡有供需並用官物,府縣不得因便差配」。是年九月,太常禮院奏:「准敕定郊廟制度:洛陽郊壇在城南七里丙己之地,圜丘四成,各髙八尺一寸,下廣二十丈,再成廣十五丈,三成廣十丈,四成廣五丈,十有二陛,毎節十二等。燎壇在泰壇之丙地,方一丈,髙一丈二尺,開上南出戶,方六尺。請下所司修奉」。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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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乾徳元年十一月,始有事於南郊。初,詔冬至南郊,有司言冬至當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宜近晦,乃改用十六日甲子,此因近晦改卜郊期者。自五代以來,典章制度,多所散逸。至是,詔有司講求遺逸,遵行典故,遂合祭天地於圜丘。初,有司議配享,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六七廟,而無徧加帝號之文。梁、陳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以髙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皇帝積累勲伐,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從之。按梁及後唐郊壇皆在洛陽,宋初始作璮于東都南薫門外。四成、十二陛,三壝,設燎壇於內壇之外丙地,髙一丈二尺。設皇帝更衣大次于東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是年,禮儀使陶榖五代宰相為大禮使,太常卿為禮儀使,御史中丞為儀仗使,兵部尚書為鹵簿使,京府尹為橋道頓遞使。宋制,大禮頓遞如舊,而大禮使或以親王為之,又耑以翰林學士為禮儀使,其儀仗、鹵簿使或以他官充。太平興國元年,始鑄五使印。言:「饗廟郊天兩日行禮,從祀官前七日皆合於尚書省受誓戒,自來一日之內,受兩處誓戒,有虧䖍潔。今擬十一月十六日行郊禮,望依禮文,十八日先受從享太廟誓戒,九日别受郊天誓戒,其日請放朝參」。從之。自後百官受誓戒於朝堂,宗室受於太廟祭之日均用丑時,秋夏以一刻,春冬以七刻,前二日遣官奏告配帝之室凡郊壇值雨雪,即齋宫門望祭殿望拜,祭日不設登歌,祀官以公服行事,皆給明衣。其常祀天地,皆內降御封香,仍製漆匱,付光祿、司農寺時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案聶崇義稱祭天蒼璧九寸圓好,祭地黃琮八寸,無好,圭、璋、琥並長九寸。自言周顯徳三年與田敏等案周官玉人之職及阮諶、鄭元舊圖,載其制度。臣等案:周禮玉人之職,只有璧琮九寸,瑑琮八寸及璧羡度尺,好三寸以為度之文,即無蒼璧黃琮之制,兼引注有爾雅肉倍好之說,此即是注璧羨度之文,又非蒼璧之制。又詳鄭元自注周禮不載尺寸,豈復別作畫圗,違經立異?又配合羨度肉好之言,彊為尺寸,古今大禮,順非改作,于理未通。又據尹拙所述禮神之六玉稱,取梁桂州刺史崔靈恩所撰三禮義宗,內昊天及五精帝圭、璧、琮、璜,皆長尺二寸,以法十二時,祭地之琮,長十寸以傚地之數。又引白虎通云,方中圓外曰璧圎,中方外曰琮。崇義非之,以為靈恩非周公之才,無周公之位,一朝撰述,便補六玉闕文,尤不合禮。臣等以靈恩所撰之書,聿稽古訓,祭玉以十二為數者,葢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時,封山之玉牒十二寸,圜丘之籩豆十二列,天子以鎮圭外守,宗后以大琮內守,皆長尺有二寸,又祼圭尺二寸,王者以祀宗廟,若人君親行之。郊祭,登壇酌獻,服大裘,搢大圭,行稽奠,而手秉尺二之圭,神獻九寸之璧,不及禮宗廟祼圭之數。父天母地情,亦奚安?是靈恩議論未為失也。開寳元年十一月癸夘日南至,有事南郊,以燎壇稍逺,不聞告燎之聲,始用爟火,令光明逺照,通於祀所。四年七月,詔冬至郊祀,十一月戊午,親享太廟,始用繡衣鹵簿考鹵簿凡四等,大駕法駕、鑾駕黃麾仗。先是大駕鹵簿衣服,旂幟皆五綵繪畫,至是盡易以繡。凡郊祀、藉田、薦獻,玉清昭應,景靈宫用之己未,合祭圜丘。九年,詔曰:定鼎洛邑,我之西都,燔柴大壇,國之大事。今江表底定,方內大同,祗遹景靈,用申報謝,乃眷西顧,郊兆存焉,將飭駕以時巡,躬展誠於陽位。朕今幸西京以四月有事於西郊,宜令有司各揚所職。按:梁太祖建都于汴,而郊壇則在洛陽。開平二年,帝自東京至洛都行禮。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張全義亦請亟幸洛陽,謁廟畢,即祀南郊,以均王將祀南郊儀物具在,是梁唐郊壇在洛之明證也。太祖親郊凡四,獨是嵗行之于洛陽,又在四月,葢本非彛典,苐以洛都元有郊兆,是年欲徙都于洛,故因西幸,而特行其禮云。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始奉太祖升侑按:宋初南郊四祭及感生帝、皇地祗、神州,凡七祭,並以四祖迭配。太祖親郊者四,並以宣祖配。太宗即位,其七祭但以宣祖、太祖更配,及是乃奉太祖升侑。雍熙元年冬至,親郊,復議配享,禮官始以為舜郊、嚳、商郊㝠,周郊后稷,王業所因也,若漢髙之太公,光武之南頓君,雖有帝父之尊,而無預配天之祭,故自太平興國三年六月再郊,並以太祖配,于禮為允。及是,將東封,扈蒙定議曰:嚴父莫大于配天,請以宣祖配天。自雍熙元年罷封禪為郊祀,遂行其禮。識者非之。雍熙四年正月,禮儀使蘇易簡言:親祀圜丘,以宣祖配,此則符聖人大孝之道,成嚴父配天之儀。太祖皇帝光啓丕圗,恭臨大寳,以聖授聖,𫝊於無窮。案唐永徽中,以髙祖、太宗同配上帝,欲望將來親祀郊丘,奉宣祖、太祖同配,其常祀、祈榖、神州、明堂,以宣祖崇配,圜丘、北郊、雩祀以太祖崇配」。奏可。淳化三年,將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許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凖禮天地社稷之祀不廢。詔曰:「尚書省議,吏部尚書宋琪等奏以許王薨謝,去郊禮裁十日,至尊成服,百僚皆當入慰,當愁慘之際,行對越之儀,臣等實慮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況郊天之禮,嵗有四焉,載於禮經,非有差降,請以來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從之。是年,禮儀使言:「皇帝親郊故事,在京并去圜丘十里內神祠及所過橋道,並差官致祭,而獨遺太社、太稷、文宣、武成王等廟,今請自出宮前一日遣官致祭」。從之。至道三年十一月時真宗立,有司言:「冬至圜丘,孟夏雩祀、夏至方丘,請奉太宗配。上辛祈榖,季秋明堂奉太祖配,上辛祀感生帝,孟冬祭神州地祗,奉宣祖配。其親郊,奉太祖、太宗並配。詔可。真宗景徳三年,鹵簿使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岳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座本非天帝,葢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髙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儀使趙安仁言:「案開寳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逺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寳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榖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葢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例。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在十二陛之間。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乙,凖天寳敕,並合升第一等。貞元二年親郊,以太常議,詔復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云:壇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座等十七坐,並在前。開元禮義羅云:帝有五座,一在紫微宮,一在天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寳,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之樞,葢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圗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圗舊制,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欽若復言:「舊史天文志並云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鄭元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帝,亦升天皇五帝上。案晉天文志,帝座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座,則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髙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茍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尤未適中」。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于子,位次,帝座如故。欽若又言:「帝座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惟天市一座在第三等。案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皇座,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第二龕,舊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題署,命欽若改造之。至是,欽若奉板便殿,壇上四位,塗以朱漆金字,餘皆黑漆,第一等金字,第二等黃字,第三等以降朱字,悉貯漆匣,覆以黃縑帊。帝降階觀之,即付有司。又以新定壇圗、五帝五岳、中鎮河漢合在第三等。四年,職方員外郎、判太常禮院孫奭言:「凖禮,冬至祀圜丘,有司攝事,以天神六百九十位從祀。今惟有五方上帝及五人神十七位,天皇大帝以下並不設位。且太昊、勾芒惟孟夏雩祀、季秋大享及之,今乃祀于冬至,恐未叶宜」。翰林學士晁逈等言:「案開寳通禮,圜丘有司攝事,祀昊天、配帝、五方帝、日月、五星、中外官、衆星,總六百八十七位。雩祀、大享,昊天、配帝、五天帝、五人帝、五官總十七位。方丘祭皇地祇、配帝、神州、岳鎮、海瀆七十一位。今司天監所設圜丘、雩祀、明堂、方丘並十七位,即是方丘有岳、瀆、從祀圜丘無星辰,而及以人帝從祀。望如奭請,以通禮神位為定,其有增益者如後敕」。奏可。乾興元年時仁宗立,詔禮官定遷郊祀配帝,乃請祈榖及祭神州地祇,以太祖配,雩祀及昊天上帝及皇地祇,以太宗配。感生帝以宣祖配,明堂以真宗配,親祀郊丘,以太祖、太宗配。奏可。是年九月,太常丞同制禮院謝絳言:「伏覩本院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以宣祖配感生帝。竊尋宣祖非受命開統,義或未安。唐武徳初,圜丘、方丘、雩祀並以景帝配,祈榖大享並以元帝配。太宗初,奉髙祖配圜丘、明堂、北郊,元帝配感生帝。髙宗永徽二年,祀髙祖於圜丘,祀太宗於明堂,兼感生帝作主,又以景帝、元帝稱祖,萬代不遷,停配以符古義。臣以為景帝厥初受封為唐始祖,葢與宣祖不侔。宣祖於唐,是為元帝之比。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典。有宋受命,既自太祖,于今四聖,而宣祖侑祀未停,恐非往典之意。請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仍用太宗故事,宗祀真宗于明堂,兼感生帝作主。若據鄭氏說,則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感别祭尊于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徳永徽故事,請以太祖兼配,正符鄭說,詳鄭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得配,故引周后稷配靈威仰之義為證。惟太祖始造基業,躬受符命,配侑感帝,處理甚明,如恐祠日相妨,當以太宗配祈榖,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嚴之㫖。臣以為宣廟非惟不遷,而迭用配帝,于古為疑。禮,祖有功,宗有徳,但非受命之祖,親盡必毀,況配享乎?翰林承㫖李維等議:「案禮祭法正義曰:郊為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帝於南郊。此則崇祀之文也。竊惟感帝比祈榖,禮秩差輕,宣祖比太祖功業有異,今以太祖配祈榖,宣祖配感帝,稱情立文,於禮斯協。詔從所定。仁宗天聖二年,詔加真宗諡,上謂輔臣曰:郊祀重事,朕欲就禁中習儀,其令禮官草具以聞。先郊三日,奉諡冊寳於太廟,次日,薦享玉清昭應景靈宮,宿太廟。既享,赴青城,至大次,就更衣壇,改服兖冕行事。按故事,三嵗一親郊,不郊輒代以他禮,慶賞與郊同,而五使皆輔臣,不以官之髙下。是年,翰林學士領儀仗,御史中丞領鹵簿,姑用官次五年十一月郊,以翰林學士宋綬攝太僕,陪玉輅,上問儀物典故,因使綬集羣官,撰集天聖鹵簿圗記之上,禮儀使劉筠請郊後詣玉清昭應景靈宮,詔郊前享景靈,近臣奏告玉清昭,應擇日恭謝,大禮使王曾請節廟樂,帝曰:「三年一享,不敢憚勞也」。三獻終,增禮生七人,各引本寳,太祝升殿徹豆。三日,又齋長春殿,謝玉清昭應宮按沈括筆談:上親郊廟冊文皆曰:恭薦嵗事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享,末乃事于南郊,予集郊式時,曾預討論,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則郊不應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求其所從來,葢有所因。案唐故事:凡有事于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惟太清宮、太廟則皇帝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餘皆謂之祭告。惟有事于南郊,方為正祠。至天寳九載,乃下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今後太清宫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六年,始築外壝,周以短垣,置靈星門,親郊則立表於青城,表三壝宋初南郊、青城久占民土,妨其耕稼,又其中煖殿,止是搆木結綵至尊所御,非所以備不虞。天聖中,魏餘慶上言,乞優價給值,收買民田,除放租税為瓦殿七間,依奏。景祐二年郊,詔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廟,萬世不遷南郊,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親祀皆侑。常祀圜丘皇地祇配以太祖,祈榖雩祀、神州配以太宗、感生帝明堂,以宣祖、真宗配如舊。是年,禮院言:「周官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說者以為祀昊天上帝亦然,大次在壇壝外,猶更衣幄,小次在壇側,今所未行,請設小次于皇帝版位少東,毎獻畢降壇,若獻就小次,俟終獻徹豆,復就版位。慶厯元年,判太常寺呂公綽言:厯代郊祀,配位無側向,真宗示輔臣封禪圗曰:嘗見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葢皇地祇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當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郊祀而斜置之。其後有司不諭先帝以告成報功,酌宜從變之意,毎郊儀範,既引祥符側置之文,又載西向北上之禮,臨時擇一,未嘗考定。乃詔南郊祖宗之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公綽又以郊廟祭器未完,制度多違禮,請悉更造。又以嵗大中小祠凡六十一,禘祫,二祼,獻興俯玉帛、奠彛菁茒醯醢,鍾石,歌奏,集為郊祀總儀上之。十月,公綽言:案開元禮崇祀錄:昊天上帝,皇地祇六罇、太罇為上,實以汎齊。著罇次之,實以醴齊。犧罇次之,實以醍齊。壺罇次之,實以沈齊。山罍為下,實以三酒配帝,著罇為上,實以汎齊。犧罇次之,實以醴齊。象罇次之,實以盎齊。山罍為下,實以清酒,皆加明水。明酒實於上罇、五方、北極、天皇大帝、神州地祇、大明夜明,太罇實以汎齊,五星、十二辰、河、漢、象罇實以醍齊,中官、壺罇、五方、山林、川澤蜃罇並實以沈齊,外官概罇、五方邱陵墳衍原隰,散罇並實以清酒,衆星、散罇實以㫖酒,皆用明酒,各實於上罇。宗廟每室設斚彛黃彛,著罇之上罇,皆寳以明水,黃彛實鬱鬯,著罇實以醴齊。又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鄭康成云:鑑類取水者,世謂之方,諸取月之水,欲得陰陽之潔氣也。臣謹以古制考五齊、三酒即非難得之物,將來郊廟祭享,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罇、罍。仍命有司取明水對明酒,實於上罇,或陰鑑、方諸之類,未能猝辨,請如唐制,以井水代之。下博士議而奏曰:比郊廟祠祀,壇殿上下所設罇、罍,惟酌獻飲福二罇,實以祠祭酒,餘皆徒設器而不實以五齊、三酒、明水、明酒,誠於禮為缺。然五齊、三酒,鄭康成注周禮,惟引漢時酒名擬之,而無制造之法,今欲仍舊用祠祭酒一等。其壇殿上下罇罍,有司不得更設空器,其明水、明酒並以井水代之。其正配逐位酌獻、飲福,舊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從祀神位並用舊升數,實諸罍罇,配以明水明酒」。從之。三年,禮官余靖言:「祈榖,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有邸,色尚赤,乃定祈榖明堂蒼璧尺二寸,感生帝四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皇祐五年正月,㑹靈宮灾,是嵗冬至,郊以二帝並配,明年大旱,胡宿言五行火,禮也,去嵗火而今又旱,其應在禮,此殆郊丘並配之失也。即建言並配非古,宜用迭配如初。嘉祐六年,禮院言:對越天地,神無二主,唐垂拱中,始用三祖同配,後遂罷之。皇祐初,三聖並侑,後復迭配,未幾復並侑,以為定制。雖出孝思,然頗違經典。下兩制議,翰林學士王珪等曰:推尊以享帝,義之至也。然尊尊不可以瀆,故郊無二主。今三后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帝,非所以寧神也。請如禮官議」。七年正月,詔南郊以太祖定配。英宗治平二年正月,上辛祈榖,禮院言:「凖閤門儀制,祀天地,致齊皇帝不游幸作樂,緣聖夀節在致齊內,若用慶厯元年、嘉祐七年元㑹例,更用中辛當在十六日。又十四日,例詣慈孝等寺,集禧觀行禮,觀燈作樂,若遣官攝事,無不聴樂,元日朝賀聖夀節,多與上辛相近,常改用中辛,非尊事天神之意,嘉㑹合禮又不宜撤樂,因詔遇元正御殿聖節上夀,雖在上辛,祠官致齊日,亦用樂,大宴,移日或就賜按祈榖之儀,慶厯用犢一、羊二、豕二,共日祀感生帝羊二、豕二,正配簠、簋、俎各增為二。前一日,太祝讀祝,視祭王,餘如冬至攝事是年十一月,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太祖配。故事,皇帝將就版位,祠官回班向皇帝,須就位乃復,侍臣跪讀冊至御名則興。至是,詔以尊奉祠勿回班。及興時,呂公著攝太僕卿,參乘為上言:仁宗親祠,撤黃道以登虛小次不入。上皆循用之按:治平將郊而雨,或議改祫享,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敢改卜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帝嘉納,及郊雨霽。神宗熙寧元年,詔令兩制以上至臺諫官與太常禮院同詳定今年冬至,當與未當親行郊禮。翰林學士承㫖王珪上議曰:「按王制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𫝊謂不敢以卑廢尊,是則居喪而可得見天地也。春秋僖公三十三年𫝊,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杜預以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四時常祀自當如舊,是則居喪而可得見宗廟也。周公稱商髙宗諒闇,三年不言,子張疑之,以問仲尼,仲尼答曰:何必髙宗?古之人皆然。髙宗不云服喪三年,而云諒闇三年者。杜預又謂: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既葬而服除,諒闇以居心喪,不與士庶同禮也。然則服除之後,郊廟之祭,可勿舉乎?南齊以前,人君嗣位,或仍前郊之年,或別自為郊,下有司議,而王儉乃援晉宋以來皆改元即郊,而不用前郊之年。自漢文以來,皆即位而謁廟,至唐徳宗以後,亦踰年而行郊。況本朝景徳二年,真宗居明徳皇太后之喪,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享太廟,而合祀天地於圜丘。伏請皇帝將來冬至躬行郊廟之禮,其服冕、車輅、儀物、音樂緣神事者,皆不可廢。詔恭依典禮,其車服儀物,除神事外,令太常禮院詳定以聞。禮院看詳:欲乞除郊廟及景靈宮禮神用樂外,所有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其逐處警場,止鳴金鉦鼓角。從之。十一月,帝齊於郊宫故事,車駕至青城少休,即詔從臣幸後苑閲水嬉,復登端門,觀太常警嚴,至是,帝精意奉祀,悉罷遊觀,遂減徹門闕亭苑,省草木禽獸千七百餘事按沈括、𫝊括為館閣校勘,刪定三司條例。故事,三嵗郊丘之制,有司按籍而行,藏其副吏,沿以干利,壇下張幔,距城數里為園囿,植采木,刻鳥獸綿絡其間,將事之夕,法駕臨觀御端門陳仗衞,以閲嚴警遊幸登賞類,非齊祠所宜,乘輿一器,而百工侍役者六七十輩,括考禮沿革為書,曰南郊式,即照令檢㸃事務,執新式從事,所省萬計,神宗稱善至十年,又罷去,寢殿後至寳華門磚砌道,著為定制。四年,參知政事王珪言:南郊,乘輿所過,必勘箭然後出入,此師行之法不可行,施於郊祀。從之。嗣以詳定所請,又罷太廟及宣徳、朱雀、南薰諸門勘契,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內臣二人執翟羽前導,號曰拂翟,失禮尤甚,請除之。六年春正月,後僖祖為太廟始祖,以配感生帝宋充國知太常禮院,英宗祔廟,議者欲祧僖祖藏夾室,充國請配感生帝為宋始祖,從之。七年,詔中書門下參定青城殿宇門名,先是,毎郊撰進,至是始定名,前門曰泰禋,東偏門曰承和,西偏門曰迎禧,正東門曰祥曦,正西門曰景曜,後三門曰拱極內,東側門曰夤明,西側門曰肅成,大殿門曰端誠,大殿曰端誠,殿前東西門曰左右嘉徳,便殿曰熙成,後園門曰寳華,著為定式。元豐元年正月,詔詳定郊廟禮儀。二月,詔內壝之外,衆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葢設一位而已,後世稍增其制。東漢壇位天神從祀者至一千五百一十四神,故外設重營以為等限。日月在中營內南道,而北斗在北道之西,至於五星、中宮星之屬,則其位皆中營,二十八宿外宫星之屬,則其位皆外營。然則為重營者所以等神位也。唐因齊、隋之制,設為三壝,天神列位不出內壝,而御位特設壇下之東南。若夫公卿分獻文、武從祀,與夫樂架、饌幔,則皆在中壝之內,而大次之設乃在外壝。然則為三壝者,所以序祀事也。葢古者神位寡祀者簡,故兆守有域以為遮列屬禁而已。後世神位既衆祀者亦繁,故為三壝以嚴內外之限也。伏請除去青繩儀注為三壝」。從之。九月,詔祀天地及配帝,並用特牲。四年四月,詔罷南郊合祭天地。九月,詳定郊廟奉祀禮文,知禮院陸佃上議曰:「冕服有六,而周官弁師云掌王之五冕,則大裘與袞同冕矣。故禮記曰:郊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又曰:服之襲也,充,美也。禮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此明王服大裘,以衮衣襲之也。先儒或謂周祀天地皆服大裘,而大裘之冕無旒,非是矣。葢古者裘不徒服,則其上必皆有衣,故曰緇衣羔裘,黃衣狐裘,素衣麑裘如郊祀,徒服大裘,則是表裘以見天地,表裘不入公門,而乃欲以見天地,可乎?且先王之服,冬裘夏葛以適寒暑,葢未有能易之者也。郊祀天地,有裘無袞,則夏祀赤帝,與夏至日郊祭地示,亦將被裘乎?然則王者冬祀昊天上帝,中裘而表袞,明矣。至於夏祀天神地示,則去裘服袞以順時序。周官曰: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明夏必不衣裘也。或曰王被袞以象天,此魯禮臣以為記曰,周之始郊日以至,王被袞以象天,則豈得以為魯哉?或曰祭天尚質,故特服大裘,王被袞,則非所以尚質。臣以為謂之尚質者,明有所尚而已,不皆用質也。如蒼璧以禮天,黃琮以禮地,旂有十二旒,龍章設日月,此豈用質也哉?故曰祭天掃地而祭焉,于其質而已矣。牲用騂,尚赤也。用犢,貴誠也。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則天數也。旂十有二旒,龍章而設日月以象天也。夫理豈一端而已,亦各有所當也。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服裘被袞,其餘祀天及祠地示,並請服衮去裘,各以其宜服之。按宋故事,南郊車駕服通天冠、絳紗袍,赴青城,祀日服靴袍,至大次臨祭,始更服冕旒。元豐中,詔定奉祀儀,有司建言:周官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禮記:郊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王肅援家語,臨燔祭服衮冕,葢先衮而後裘,因請更製大裘,以衮用于祀日大裘,用于臨祭。議者頗疑家語不可據黜之,則周官禮記所載相牴牾。時陸右丞佃知禮院,請服大裘被以衮,遂為定制,大裘黑羔皮為之,而緣以黒繒,乃唐制也。十月,禮官言,古之王者,行則嚴輿衛,處則厚宮闕,所以示盛重,備非常也。故周禮王㑹同則為壝宫,食息則設帷宫,漢祀甘泉則有行宮,至于江左,亦有瓦殿。本朝沿唐舊制,親祀南郊,行宮獨設青城幔殿,宿者有風雨之憂,而又無望祭之位,且青城之費,嵗以萬數,臣等欲乞仿青城之制,創立齋宮,一勞而省重費,或遇風雨,可以行望祭之禮。詔送太常禮院,候修尚書省了日取㫖。按是時以修尚書省未畢,未及建立,其後哲宗既建齋宮,謂臣下曰:三嵗郊青城之費,縑帛三十餘萬,工又倍之,易以屋室,一勞永逸,所省多矣。徽宗修建南北郊齋宿宮殿,南郊曰齋宮,北郊曰帷宮,有司請曰:事體如一,而名稱不同,宜並稱齋宮。從之。六年十月,太常丞呂升卿言曰:「近以郊祀致齋之內,不當詣景靈宮及太廟朝享,具奏。伏聞止罷景靈宮諸處朝謁,而天興殿及太廟朝享如故。臣伏以郊丘之祀,國之大事,有天下者莫重乎享帝。臣厯考載籍,不聞為祀天致齋,乃於其間先享宗廟者也,獨有唐天寳之後,用田同秀之言,立老子廟,號曰太清宮。是嵗,將行郊祀,以二月辛邜先躬享焉,祠用青詞,饋用素饌,甲午,又親享於太廟,丙申,乃有事於南郊,終唐之世,奉而行之,莫知其非,雖論者以為失禮,然考其初致齋之日,乃辛邜享於太清宫,至丙申,殆且五日,乃得雍容休息,以見上帝。今陛下致齋三日,其一日於大慶殿,而用其二日三行禮焉。古之大祀,未有不齋三日而敢與神明交者。今陛下行禮於天興殿,纔齋一日爾,其之太廟與郊宫也,前祀之一日,皆嘗用之矣,謂之一日之齋,尚非全也。夫用一日之齋,以修大祀,未見其可,況非全日乎?於以奉宗廟,則齋之日不足,於以事上帝,則齋之儀,不専陛下恭嚴寅畏,三嵗一修大禮,將以受無疆之休,其為致齋者乃如此,殆未稱昭事之意也。今太廟嵗有五,大享皆如古矣,又於郊祀復修徧享之禮,此為何名乎?論者曰:宗廟之禮,未嘗親行,故因郊祀,恭展薦獻。臣曰:不然。人主於宗廟之享,自當嵗時躬修其事,其不親享者,葢後世之失禮也。今曰必因郊禮以行之,則義尤不可矣。夫因者,不致専之謂也,七世聖神儼在清廟,朝廷不特講嵗時親行之禮,而因以享之,此非臣之所聞也。臣愚以謂今郊禮宜如故事,致齋於大慶殿二日,徑赴行宫,其宫廟親享,並乞寢罷,或車駕必欲至太廟,即乞正告太祖一室,以侑神作主之意,撤去樂舞,以盡尊天致齋之義。其天興朝享,乞更不行,請如新降朝㫖,俟禮畢而恭謝。伏請繼今日以往,别修太廟躬祀之制,嵗五大享,乘輿親臨其一焉。仍望自今嵗臘享為首,於明年行春祠之禮,禴與烝嘗,自次年以叙終之,每遇行廟享之時,則罷景靈宮一孟朝謁之禮,廟享致齋,乞於內殿出入如常儀。如此,則祀天享親,兩得其當矣按宋初郊祀先三日宿齋于崇元殿,翌日赴太廟,五鼓朝享,質明日赴南郊,齋于帷宫,又二日,行郊祀禮。自仁宗天聖二年,從禮官言,玉清昭應宫、景靈宫、太廟同日行禮。五年,禮儀使劉筠以謂一日之內,數次展禮,不勝勞役,請南郊禮畢,别定日詣各宫行恭謝禮。景佑五年,侍講賈昌朝則請自廟告享侑之外,景靈諸宮朝謁,本唐世太清宮之陋,則一切改革,郊畢詣景靈宮謝成如下元朝謁儀,俱未見從,至是,升卿復為此論,而岳珂謂升卿論古之大祀,未有不齋三日之言,甚當至廟享嵗五而臨,其一乃常禮,非大禮,不應大禮祀天地,而常禮祀祖宗,不如仁宗嘉祐之行祫以代郊也。光祿卿呂嘉問言光祿掌酒醴、祠祭、罇罍,相承用法酒庫三色法酒,以代周禮所謂五齋三酒,恐不足以上稱陛下崇祀之意,近於法酒庫、內酒庫,以醖酒法式考之禮經五齊三酒,今醅酒共齊,冬以二十五日,春秋十五日,夏十日,撥醅瓮而浮蟻湧於面,今謂之撥醅,豈所謂泛齊耶?接取撥醅,其下齊汁與滓相將,今謂之醅芽,豈其所謂醴齊耶?既取醅芽置篘其中,其齊䓤白色入焉,今謂之帶醅酒,豈其所謂盎齊耶?冬一月,春秋二十日,夏十日,醅色變而微赤,豈其所謂醍齊耶?冬三十五日,春秋二十五日,夏十五日外,撥開醅而觀之,上清下沈,豈其所謂沈齊耶?今朝廷因事而醴造者,葢事酒也。今踰嵗成熟烝醖者,葢昔酒也,同天節上夀,照所供臘醅酒者,皆冬醸夏成,葢清酒也,此皆酒非所謂齊也。是知齊者因自然之齊故稱名,酒者成就而人功為多,故享神以齊,養人以酒,竊恐典禮如此。又司尊彛曰:醖齊縮酌盎齊涗酌。依經𫝊則泛齊醴齊以事酒和之,用茅縮酌。其盎齊、醍齊、沈齊則以清酒和之,不用茅縮酌。如此,則所用五齊不多,而供具亦甚易,葢醖酒料次不一,此五種者成而皆自然。伏望聖㫁,以今之所造酒與典禮相詳審,或不至差謬,乞自今年郊廟供奉」。從之。是年郊祀昊天上帝,以太祖配,始罷合祭,不設皇地祇位。先是,樞密院陳襄等詳定郊廟禮文,上言曰:「伏承聖意,以天地合祭於圜丘,為非典禮之正,詔令更定。臣謹案周禮大司樂:冬日至,圜丘六變以祀天神。夏日至方丘八,變以祭地。示夫祀必以冬日至者,以其陽氣來復於上天之始也。祭必以夏日至者,以其陰氣潛萌於下地之始也。又大宗伯以禋祀、實柴、槱燎,祀其在天者,而以蒼璧禮之,以血祭沈薶疈辜,祭其在地者,而以黃琮禮之,皆所以順其陰陽,辨其時位,倣其形色,此二禮之不得不異也。漢元始中,姦臣妄議,不原經意,附㑹周官,大合樂之說,謂當合祭平,帝從而用之,故天地共犢,禮之失自此始矣。由漢厯、唐千有餘年之間,而以五月親祠北郊者,惟四帝而已。如魏孝文之太和,周武帝之建徳,隋髙祖之開皇,唐睿宗之先天,皆希濶一時之舉也,然而隨得隨失,卒無所定,垂之本朝,未遑釐正,恭惟陛下恢五聖之述作,舉百王之廢墜,臣以為已罷合祭,則南北二郊自當別祀。伏望陛下每遇親祠之嵗,先以夏日至祭地示於方丘,然後以冬日至祀昊天於圜丘,此所謂大者正也。然議者或謂先王之禮,其廢已久,不可復行。古者齋居近,古者,致齋路寢。儀衞省用度約,賜予寡,故雖一嵗徧祀,而國不費人,不勞今也齋居逺,儀衞繁,用度廣,賜予多,故雖三嵗一郊,而猶或憚之,況一嵗而二郊乎?必不獲已,則三年而迭祭。或如後漢,以正月上丁祠南郊,禮畢,次北郊,或如南齊以上辛祀昊天,而次辛瘞后土,不亦可乎?臣竊謂不然。記曰:祭不欲疎,疎則怠。夫三年迭祭,則是昊天大神六年始一親祀,無已怠乎?記曰,大事必順天時。二至之郊,周公之制也,捨是而從後王之失,可謂禮與?彼議者,徒知茍簡之便,而不睹尊奉之嚴也。伏惟陛下鑑先王已行之明效,舉曠世不講之大儀,約諸司儀衞而幸祠宮,均南郊之賜予以給衞士,蠲青城不急之務,損大農無名之費,使臣得以講求故事,參究禮經,取太常儀注之文,以正其訛謬,稽大駕鹵簿之式,以裁其繁冗,惟以至恭之意,對越大祗,以迎至和,格純嘏,庶成一代之典,以示萬世。又曰:臣等恭惟本朝冬至祀天南郊,夏至祀地北郊,毎嵗行之,皆合於古,猶以有司攝事為未足以盡志,於是三年一郊而親行之。夫三年一郊而親行,葢所謂因時制宜者也,施之於今,誠不可易,惟合祭之禮,在所當正。禮曰:魯人將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泮宮。所以然者,告祖為配之謂也。又曰:晉人將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惡池。齊人將有事於泰山,必先有事於配林,所以然者,先卑後尊之謂也。臣等推古以知今,推諸侯以知天子,欲乞每遇親郊七日戒之後,三日宿之時,宿太廟以告,宿北郊以祭,宿南郊以祀,所以先太廟者,告祖為配也。所以先北郊者,先卑後尊也。雖然自北郊至南郊相去為逺,則中道不可以無舍,請為帷宮,止而後進。如允所奏,乞下有司施行禮。後漢因祠南郊,即祠北郊、明堂、世祖廟及太廟,謂之五供。唐因祀南郊,即祀太清宮及太廟,謂之三大禮。本朝三嵗郊祀,必先景靈宮及太廟,葢因前制,然毎嵗夏日於北郊,自有常祀常嵗有司攝事於南郊,亦不合祭天地。其合祭之意,止緣親祀,欲徧及爾,若以親祀欲徧及之,則因南郊同時告祭北郊,自因舊儀,亦不背違禮意,近於可行。於是詔禮官講求。翰林學士張璪以為:冬至祀天,夏至祀地,不易之理,今祀地欲改用他月,無所據依,必不得已,宜於郊祀之嵗,夏至之日,盛禮容,興樂舞,一如南郊之儀。命宰攝事。而王存、曾肇言:今北郊常差中書門下官,乃冢宰之任,樂舞之類,亦開元、開寳舊禮所載,特近世廢缺二者皆有司攝事常行之典,未足以代親祀之重,恐於父天母地之文有所未順。判太常寺陳薦言:「議者以天地合祭,始於王莽,故欲罷之。臣按:周頌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漢郊祀歌曰:惟泰元,尊媪神,蕃釐泰元天也,媪神地也。又曰:涓選休成,天地並況,此天地同祀可以概見,恐非王莽始也。議者又謂方丘之祀,盛夏不躬行,宜選冢宰攝事,亦恐未必合古,然終不若天地合祭也,乞且循舊制。知禮院曾肇言:「今冬至若罷合祭,而夏至又使有司行事,則於父天母地之義若有隆殺,願陛下遇親祀南郊之嵗,以夏至日躬欵北郊,以合先王之制。遂詔罷南郊合祭,親祀北郊,並依南郊儀,如不親祀,上公攝事。按元豐初議郊祀陳㐮,以周禮大司樂圜鐘、函鐘、異宫六變、八變異數,圜丘、方丘異地,冬至夏至,異時為分祭之證。陳薦據詩序周頌昊天冇成,命郊祀天地也。漢郊祀歌惟泰元尊媪神,蕃釐涓選休成天地,並况為古人合祀之證。而陳襄謂魏太和、周建徳、隋開皇、唐先天四事為五月北郊親祀之徴,而惜其僅見。考開元禮,則𤣥宗定制,冬至北郊,夏至南郊,文甚明晰,唐史不書五月親祀之文,恐史書偶缺,惜開元初復古制,而天寳旋改合祭南郊,失初意耳。是年詳定禮文所議:「禮記曰:郊特牲而社稷大牢。又曰:祭天地之牛,角繭栗,配位亦特牲。書曰:用牲於郊,牛二是也。宋朝儀注,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皇帝之位,各設三牲俎,非尚質貴誠之義。請親祀圜丘、方澤,正配皆用犢,不設羊豕俎及鼎七,有司攝事亦如之。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樿因白木,以素為質。今郊祀簠、簋、罇、豆皆非陶,又用龍杓,未合禮意。請圜丘、方澤正配位所設簠、簋、罇、豆,改用陶器,仍以樿為杓。祀天之有禋柴,槱祭,地之有瘞血,享廟之大祼鬯,皆歆神於始,非謂於祭之末燔燒胙餘也。後世燔瘞牲帛於祭末,而不知致神於其始,則是備於後而缺於先也。請南北郊先行升煙瘞血之禮,至薦奠禮畢,即如舊儀,於壇坎燔瘞牲幣。北郊祭皇地祇及神州地祇,當為坎瘞埋,今乃建壇,燔燎祝版。考先儒所說地祇即無槱燎之文,請祭皇地祇祝版、牲帛並瘞於埳,不設燎壇。熙寧祀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髙禖燎、瘞犢首,自感生帝、神州地祇而下,皆不燔瘞牲體,殊不應禮。又按周禮羊人祭祀割羊牲,登其首。禮記曰:升首,報陽也。首為陽則脅與髀為陰可知矣,報陽宜以陽,報陰宜以陰,各從其類也。請自今昊天上帝、感生帝皆燔牲首以報陽皇地祇、神州地祇、太社、太稷,凡地祇之祭,皆瘞牲之左髀以報陰。凡薦享太廟,皆升首於室。又言:臣等見親祀南郊儀注,並云祀前三日儀鑾司鋪御座黃道褥。謹按唐故事,郊壇、宮廟內壝及殿庭天子步武所及,皆設黃道褥壇上立位,又施赤黃褥,將有事命撤之。武徳、貞觀之制,用紫,至徳以來,用黄開元禮、開寳通禮郊廟並不設黃道褥。太常因革禮曰:舊制,皇帝升壇以褥籍地象天黃道,太祖命撤之,設拜於地。和峴請宣付史館。天聖二年儀注,又增設郊壇壝門道北,御座黄道褥。康定初,有司建議,謂配帝褥用緋,以示損於天地。而自小次之前至壇上諸位,其道褥以黃。葢非典禮。是嵗,有詔自小次至壇下撤黃道。臣等伏詳禮記,郊祭之日,汜掃反道。鄭氏注謂剗令新土在上也。其藉神席,天地尚質,則用蒲越藁鞂。宗廟尚文,則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而已。天子受胙乃有席,周禮司几筵所謂胙席是也。今郊壇黃道褥欲更不設。又言古者祭祀用牲,有豚解,有體解,薦腥則解為十一體。今親祀南郊,正配位之俎不殊左右胖,不分貴賤,無豚解體解之。别請郊廟薦腥,解其牲兩體,兩肩、兩脇並脊為七體,左右胖俱用,其載於俎以兩體,左端兩肩兩脇次之,脊居中,皆進,末至薦熟,沈肉於湯,止用右胖。脾不升,俎前後肱骨離為三,曰肩臂、臑。後髀股骨去體離為二曰肫胳,前脊謂之正脊,次直謂之脡,脊濶於脡脊,謂之橫脊,皆二骨脅骨,最後二為短,脅旁中。二為正脅,最前二為代脅。若升俎,則肩臂臑在上端,膊、胳在下端,脊脅在中央。其俎之序,則肩、臂、臑、正脊、脡脊、代脅、短脅、膊、胳凡十一體,而骨體升俎、進神坐前如少牢,禮皆進下。其牲體各預以半為腥俎,半為熟俎,腸胃、膚俎亦然。又請親祀飲福酒訖,倣儀禮佐食摶黍之說,命大官令取黍於簋,摶以授祝,祝受以豆,以嘏乎皇帝,而無嘏辭。又本朝親祀南郊,習儀於壇所,明堂習儀於大慶殿,皆近於凟。伏請南郊習儀於青城,明堂習儀,於尚書省,以逺神為㳟。又賜胙、三師、六公、侍中、中書令、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知樞密、同知院事、禮儀儀仗、鹵簿頓遞使,牛羊豕肩臂臑各五。太子三師、三少,特進、觀文大學士、學士、御史大夫六,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節度使、資政殿大學士,觀文、翰林、資政、端明、龍圗、天章、寶文承㫖、侍講、侍讀學士、左右散騎常侍、尚書、列曹侍郎、龍圗、天章、寳文直學士,光祿、正議、通議大夫、御史中丞、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中書舍人、節度、觀察、留後、左右、諫議龍圗、天章寳文、待制、大中、中大夫、秘書殿中丞、太常宗正卿牛豕肩臂臑各三,入內內侍省押班、副都知、光祿卿監禮官、博士、牛羊、脊脅各三,太祝奉禮、司尊彛,郊社、太廟宮闈令監牲牢供應祠事、內官羊髀膊、胳三應,執事職掌樂工、門幹、宰手、馭馬、御車人,並均給脾肫觳及腸、胃膚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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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通典卷四十五
URN: ctp:ws35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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