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江南通志卷五十五 |
3 | 河渠志 |
4 | 淮 |
5 | 國朝順治九年,戸部左侍郎王永吉陳導淮入海,事宜,王永吉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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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康熙七年, |
8 | 欽差大人會同河、漕二督臣勘議修築翟家壩情形,按高郵州志云:翟家壩屬山陽縣,在周橋迤南接盱眙縣界,長二十五里,比高堰石工低二尺許,中有古溝深不過尺許,舊有石牐,亦有石限,止留四尺水頭,水入民田,不通河路。近因淮水衝刷,年久低陷,私鹽漁户偷穵成河,淮水徑入寶應湖,匯於高郵,歲决漕隄為患。揚州府志云:順治十六年歸仁隄决,康熙元年歸仁隄再決,時部司有開周橋牐者,淮水大洩,而黄河逆入清口,又挾睢湖等水從歸仁隄決口入,與洪澤湖相連,直抵高堰,衝决翟家壩,流成大澗九條,其水東注,悉歸諸湖淮揚自是歲以灾告。又按康熙三年,淮溢武家墩高良澗之後,以障淮刷黄為定策,復議修築翟家壩,至是年奉。 |
9 | 㫖令山江、高寳四縣民合修復,詔遣重臣㑹同河督漕督踏勘,明白諸臣覆奏稱:翟家壩至周家橋三十里,在高家堰南,地勢高亢,原無隄。 |
10 | 埂為天然減水壩,水漲,聽其漫溢,仍責令高、寶等縣之民,但塡平衝開決口,不許一槩加工増高,以塞水路。此瀕淮州縣志所載之大畧也。 |
11 | 九年,御史徐越疏陳高堰關係最重,請大修堅築徐越疏 |
12 | 十二年,淮黄水溢,決高良澗,又決清水潭,布政使慕天顔,備陳黄淮全局疏畧 |
13 | 十五年,淮黄水溢,復決高家堰。淮安府志,是年,決武家墩版工一處,高家堰石工一處,高良澗版工二十七處。是年,修築武家墩西隄。河防志武家墩東西隄,明李行運新河隄也。 |
14 | 十六年,河督靳輔大挑清口、爛泥、淺引河四道,及清口以下河道,直逹雲梯關,又於關外築束水隄,屬之大海,遂塞于家岡、武家墩、高家堰諸大決口共十六處。 |
15 | 又建眞武廟東攔河壩河防志:因新河不復行運,築壩河上,以便徃來。 |
16 | 十七年,刱築周橋翟壩隄工二十五里,塞高良澗等大小决口二十五處,自是淮水始歸故道,又築高堰大壩外越壩,靳輔治河晝,洪澤湖在山陽之西南,北距大河,東俯高寶諸壑,淮水遠自豫省,復挾汝潁、渦汴,羣川之水匯而入焉,瀠洄激蕩,惟下之是趨,而其地東北為下,趨而北則出清口而逹於海,趨而東則高寶諸壑滔天,而淮揚之民其魚矣。漢末,陳登為廣陵守,大興水利,首建高堰,障其東而使之北,淮南千餘里,地無沮洳,後世治水者皆守其舊而不變,自唐以來,南北通運至宋黄,又徙而南,湖日寛廣成巨浸,而是堰之所係愈重。慶厯間,一修於發運使張綸,明初再修於平江伯陳瑄,至萬厯間,河臣潘季馴復大修之,且砌以石者三千餘丈,愈鞏固焉。顧西南一帶,自周橋至翟壩三十里,空之而弗隄,曰:此處地形稍亢天,然減水壩也,但當時湖底深而能納,雖不築隄湖水,常低於㟁面,惟遇異漲,始溢而出,故季馴又曰:周橋漫溢之水,為時不久,諸湖尚可容受也。迨黄流倒灌之後,湖底墊高,湖水亦因之而高,况決口九道,淌刷成河,地形愈陷,以愈高之湖放愈陷之地,於是此三十里稍亢之,區昔所稱,漫溢不久者,今且終歲,滔天東注而不止,不特清口之力分,無以敵黄而淮且反,引黄水以俱東,二瀆,交騰高、寶諸湖,盈科而不受,此清水潭所以大決而不可塞,而下河七邑遂同溟渤也。臣奉 |
17 | 命大修將諸決盡塞,自清口至周橋九十里舊隄,悉増築高厚,并將周橋至翟壩三十里舊無隄之處亦刱。 |
18 | 隄之,葢今日之地形水勢與明萬厯間大異,即使季馴而在今日,亦未有不隄者也,然仍舊減水者六處,計二百丈,壩之而弗隄,何也?湖水之高於黄水者,常五六尺,若一任其建瓴而出,則所蓄無幾,一逢旱亢,上源㣲細,既不足以濟運,更恐黄水之乘其弱而入,故爛泥淺一帶湖灘,昔人稱之為門限,今不使盡闢,欲清水常留有餘,然設遇大水連旬,洪波驟溢,清口一道之所出,不勝數百里全湖之漲,勢必尋隙而四潰,故隄以防之,不虞之溢,復壩以減之,然後節宣有度,旱不致於阻運,而澇不至於傷隄也。雖然洪澤周圍三百餘里,合阜陵泥墩萬家諸湖而為一,又上受全淮之委,空濛浩瀚,毎西風一起,怒濤山湧,而以一線之長隄捍之,浪頭之所及,土潰石卸,雖歲歲増高培薄,終不能禦,竊思水柔物也,惟激之則怒,苟順之自平順之之法,莫如坦坡,乃多運土於隄外,毎隄高一尺,塡坦坡,八尺,如隄高一丈,即塡坦坡八丈,以塡出水面為準,務令迤斜以漸高,俾來不拒而去不留,是年秋,黄水大漲,奇風猛浪,倍異尋常,而洶湧之勢,一遇坦坡,而其怒自平,無所逞其衝突,始知坦坡之力,反有倍蓰於石工者,故障淮以㑹黄者,功在隄而保隄以障淮者,功在坦坡也,唯是塡積坦坡以來,垂及十載,風濤之所,汕刷平鋪卸去離隄,已四五十丈矣,若用帑塡積,既所費不貲,又工程難見,應毎年著河兵歲夫,逐漸加工,立為定制,毎歲隄工一丈,塡土二方,務使所増之數,適稱所耗之數則善矣,久而久之,離隄百丈之內,必漸墊而高,因叢植栁蘆茭草之屬,俟其根株交結,茂盛蔓延,則雖狂風動地,雪浪排空,終不能越百餘丈之茂林深草而潰隄矣。多𢎞安修築高堰隄工記 |
19 | 十八年,河督靳輔疏報翟壩合龍,奉㫖:據奏翟家壩成河九道,盡行閉,合龍門,具見殫力籌畫,有禆河務,深為可嘉。 |
20 | 十九年,復大挑清口、爛泥淺、裴家厰、帥家莊引河四道,剙建周橋、高良澗、武家墩、唐梗古溝、東西減水壩,共六座。淮安府志是年,大挑引河四道皆成大河,淮水始全出,清口暢注㑹黄。 |
21 | 二十二年,築南攔河壩,河防雜說,自山陽縣武家墩、北厯高家堰、高良澗、周家橋、古溝唐梗,至盱眙縣翟家壩一帯隄,工有石工樁工、土工,共長一萬五千六百四十四丈六尺,內惟高家堰最窪,康熙二十二年伏秋大漲之際,高堰水深一丈二尺有餘,石工頂上水深數寸或一二尺不等,樁工水與管木相平,即有簽樁極高者,亦不過露頂尺餘,若以前當此異漲,則頃刻潰決東洩,而是年厯八月之久得保無恙者。一則恃挑工加築之子,隄尚高過水面三四尺不等,人夫有立足之地,可以用力修防也。一則賴挑土塡築之水,內坦坡擁䕶隄根石縫不至過水石工之內,尾土無蟄陷之虞,石工之外,風浪有消殺之勢,樁不至於拔起,土不至於全傾也。一則藉減水壩,六座隨長,隨減水深至一丈二尺外而止,不至更為加長也。各工俱濵臨洪澤大湖,所以捍一望無際之水,須於頂衝之處,預備物料,加意堅築,以圖永遠,又自武家墩北至翟家壩隄工,毎毎上年加高一尺,則次年湖水亦必加長一尺,仍復漫隄而過,是以前朝潘季馴將古溝、翟家壩二十餘里之地,不築障水大隄,止加三尺高之小堰,使水小之時,由湖下注水大之時,漫堰而去也。然明時黄河尚深,湖水易出,近來黄河墊高,徃徃頂住湖水,不得暢注,故不特三尺,高之小堰皆衝洗無存,而又衝成河九道,髙良澗、高家堰一帶之樁石工,亦復不時潰決,於是清水潭隨圮,隨塞,築而復圮。今於臨湖一帶修建減水壩六座,計其洩水之地,武家墩壩長十丈,高家澗壩長十丈二尺,周家橋壩長十四丈,古溝壩長三十四丈五尺,古溝西壩長五十三丈五尺,唐梗壩長四十八丈二尺,當高堰湖水止深八尺以上之時,雖建此六壩,可使湖水涓滴不洩,以為敵黄之資。及湖水長至八尺五寸以上,始從壩底漸減。方二十二年淮流滔滔下注厯八月之久,而隨長隨減,不至壅積漫隄者,實此各壩減水之益。但湖水長至一丈二尺外,再欲加高修防,費力再添建五十餘丈,長之減水壩一座,即使將來湖水極漲之時,深不出一丈二尺之外,多一處減水,自然不致壅積漫隄,且易防守也。 |
22 | 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聖駕南廵,閲高家堰工。 |
23 | 上以風浪利害 |
24 | 問河臣靳輔照黄河險工下大埽防䕶,如何?」靳輔回奏云:「大埽亦總為大浪掣去,庶㡬下丁頭埽攩䕶,亦要毎年修補」。 |
25 | 二十八年, |
26 | 聖駕南巡。 |
27 | 諭高堰石工着修理。 |
28 | 三十年, |
29 | 命博濟、李光地、徐廷璽勘閲河道。三十一年二月,工部議覆戸部侍郎博濟等疏內應准修理高堰工程奉。 |
30 | 俞㫖行工部覆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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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十一月二十四日奉。 |
33 | 㫖:「高堰障淮敵黄關,係最為𦂳要,若使隄內受水,則內外浸灌衝激,甚屬危險,髙堰之隄不固,雖另増隄數層,有何禆益?這運料小河増加隄㟁無用,高堰應作,何加修以期永遠堅固?應遣大臣前徃察視」。 |
34 | 十二月初一日奉。 |
35 | 㫖着張玊書圖,納去。 |
36 | 三十四年,剙築鹽壩。三十五年,河臣。 題兩河見在情形,奉㫖著江南總督、漕運總督、江寜、安徽巡撫公同速行會勘確議具奏奉。 |
37 | 㫖:河工關係重大,這㑹勘應修應築工程,俱着照該督等所題作速興工,該部即將錢糧撥給督臣等議畧。 |
38 | 三十六年,築山清交界東攔河壩,河防志:因毎歲修葺西隄,築此以便取東㟁之土。 |
39 | 三十八年三月。 |
40 | 聖駕南巡閲,視高家堰。 |
41 | 諭大學士伊桑阿等:「朕念河道國儲民生,攸關親行巡幸,由運河以至髙家堰、運口等處,留心細閲,見運口太直黄河倒灌,兼之湖水淤墊,以致清水不能暢流,各河與洪湖之水如何得能?敵黄若將清河至惠濟祠掃灣,由北㟁挑引入惠濟祠後入河,而運河再向東斜流入惠濟祠,交匯黄水,如何能得倒灌?今應將清口之西壩臺加添挑水壩,修築堅固,加長過於東壩臺,將清口安置裏邉洪澤湖,擇其水深之處,開直成河,使湖水流黄河灣曲之處,直挑引河,使各險處不得受衝。 |
42 | 四月二十四日,河督于成龍、協理河道府尹徐廷璽奉。 |
43 | 上諭髙家堰速速修完下河田地,不過一二年,可以見出。九月十三日。 |
44 | 上諭:「今歲朕南巡,看得黄河逼近清口黄水,毎多倒灌,以致淤墊,洪澤湖水不出,自髙堰各壩流入髙寳諸湖,自髙寳湖流入運河,以至下河田地盡被淹没,淮揚所屬錢糧,雖頻年蠲免,賑濟動帑,修理隄㟁,羣黎尚在水中,朕深為軫念,遂諭于成龍動帑,挑濬洪澤湖出水隄㟁,令其完工,近差工部官員前往查勘清口,仍然淤墊洪澤湖水,仍東出口隄㟁,尚未告竣等語,清口甚為𦂳要,如不將清口挑濬湖水,不出髙堰隄工,并運河隄工雖加髙厚,均屬無益董安國所挑之河,再加挑濬,此河如不可挑,或將清口迤北逺移挑濬之處,大學士、九卿、詹事、科道㑹同看閲河圖,速行詳議具奏。張鵬翮河防志》、大學士等㑹議得黄河逼近清口,是以淤塞應作,速挑浚,不可不將黄河移逺,應請勅下總河于成龍等,將清口挑濬,令其出水,或將黄河移遠清口,或即將董安國所挑之河,再加挑濬詳看。 |
45 | 趁今冬急,為興工不至水長之處,定議具題總河題覆。九卿復議:得河道總督于成龍等疏稱,清河縣石人溝以上沿河盡係淤泥,深有七八尺餘不等,人夫無立足之地,難以施工。臣等再四思維,竊以黄河大溜勢若排山,若遠移改挑,工大費繁,且清口對過北㟁,一帶積水淤沙,畚鍤難施。臣等見挑裴家塲爛泥淺等引河,不日可竣乂,堵閉唐埂等處減壩,應俟各壩堵塞之後,使湖水不能東洩,引出敵黄,以免淤墊之患。再將董安國所挑引河,復加挑穵,挑水壩,再為接築,黄水由引河而趨北㟁,可無倒灌之虞。至於遠移改黄之處,統俟湖水出後,酌定形勢,另行奏請,遵行相應,均如所題,動帑挑築。奉 |
46 | 㫖依議户科給事中張睿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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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十月二十日,總河于成龍等疏陳兩河隄㟁修治情形奉。 |
51 | 㫖:朕撫御寰區,愛養兆民,視同赤子,務期無一人不獲其所,比年淮揚所屬,地方罹于水患,百姓田廬俱被淹没,生業蕩然,朕懐深切軫念,屢經蠲租賑濟,乃黄河墊高,清口底下,淮水不能流出,百姓仍被水災,弗獲寧處,念此淮揚數州縣生靈,豈可不急為拯救乎?今海內無事,淮河工最為𦂳要,水患未平,民生失所,朕用是時厪於懐,若何修理河道,以濟生民?爾等九卿、詹事、科道各官,亦宜念切,頃問南省來人云:黄水比淮水高一尺有餘,若將高堰隄㟁,增加堅築,以束淮水,使刷黄而行,亦似有益,但淮水瀦聚,而黄河桃汛又至,則高堰危險,亦未可定,今或堅修高堰隄㟁,以束淮水,使之刷黄,或移清口於清江之左右,或另濬河道以通舟楫,俱宜一一講求,此事關係甚鉅。爾等會同九卿、詹事、科道等官細閲,河圖詳議,再將二本,一并議奏。 廷議令河臣詳勘,定議奉。 |
52 | 㫖:河工關係重大,豈惟另尋河道不可得,從新剙作亦屬繁難高堰隄㟁,縱多方堅築,清水亦不能出。今惟當議移清口於他處兩㟁,俱用石工堅砌,使清水流通。朕南巡時,曾以另開清口,面諭于成龍。于成龍亦奏稱淮水可從武家墩向清江浦移改此事,著總河于成龍及府尹徐廷璽㑹同河道各官詳看清口,當移於何處所用石工等項作速辦備著,即詳議於歲前具奏,餘依議」。十二月十七日,工部等衙門會覆侍郎常綬等疏奉。 |
53 | 㫖:「若將高堰減水壩堵閉建造滚水壩土隄,加幫高厚,則湖水必高,黄水又大湖水不出之時,高堰隄工危險,而泗州等處必至水淹,着大學士、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㑹同,確議具奏」。 |
54 | 三十九年三月,工部等衙門㑹覆,兵部尚書范承勲等疏奉。 |
55 | 㫖:這挑浚運料小河將何處,水引入水,又從何而出?並未聲明這事情并武家墩等處隄工事理,俱行文、范承勲等㑹同總河于成龍等詳細,速議具奏」。 㑹議得高堰隄工、武家墩至小黄莊,即日興築,惟是清口黄流倒灌,見在打壩禦黄,若遽將周橋至棠棃樹內三壩,全堵淮水無處宣洩,而壩口之隄單薄,必難捍禦」。議暫留夏家橋一壩,再於棠棃樹以西,暫築裹頭草壩,備伏秋漫溢,水消堵閉六壩一帶地方,最為危險,修防刻不可緩。其再挑引河一道,應俟清水河出之時,兼工挑穵。 部覆均如所議,仍請將黄淮两河并高堰作何修治,禆益運道民生之處,或别有善䇿,令前徃河工大臣、河道官員公同詳議奉。 |
56 | 㫖:「這本內事情着行文,前徃河工尚書范承勲等會同河道總督,這所議可否,伊等意見又復如何之處,速議具奏,將董安國所挑引河,再行挑濬堵閉,黄水倒灌清口之日,或將清江牐堵閉,及查看修理更樓決口等,工着侍郎常綬,前徃看閲具奏」。 |
57 | 四月,總河張鵬翮疏請開張福口引河並建牐,廷議應如所請奉。 |
58 | 㫖依議速行。張鵬翮疏畧。 |
59 | 張鵬翮摺奏應修工程,行水金鑑:十一月初一日,總河張鵬翮奏閉髙堰六壩,、張鵬翮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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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初十日,張鵬翮奏報黄淮交㑹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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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十三日,張鵬翮奏善後事宜,下廷議,應如所擬奉。㫖依議速行。、張鵬翮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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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是年,鑲柴修築六安溝外越壩,又塞周橋以南舊減水壩六座,别建滾水石壩三座,又建天然壩、草壩二座。 |
68 | 開武家墩至周橋大隄內,運料小河河防志,前河臣靳輔開穵未成。是年部臣。 題准即以挑河之土築大隄,又因水淺未能通舟,於四十一年加挑。四十年二月,從總河張鵬翮請,加幫武家墩至運口隄工,剙築新大墩至裴家塲攔湖壩一道張鵬翮疏畧:三月初九日,張鵬翮奏報清水盛出情形。張鵬翮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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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二十一日,內閣奉 |
72 | 上諭:「今治河事雖稍有緒,未可遽稱底績、唐埂六壩俱已堵塞,今夏秋時黄河水溢,加以毛城鋪水復入洪澤湖,波濤洶湧,則髙家堰甚可危,目下清水流出,雖於運艘有益,但高家堰一有衝决,淮、揚一帶地方俱不可保,其為患甚大,將所修如許工程,俱付之無用矣。昔于成龍任總河時,不塞唐□六壩,非無所見,蓋慮此而不行也。今斷不可不愼加防䕶,凡此皆朕親臨所見者,並非紙上空言也。張鵬翮修築石隄甚速,彼處運石甚不易,成工之速如此,可謂實心効力者矣。 |
73 | 四月初四日,工部郎中王進楫傳:奉上諭諭張鵬翮保守高家堰第一要𦂳。初八日,張鵬翮疏陳保守高堰事宜,下部議,准奉㫖,依議速行張鵬翮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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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二十一日,張鵬翮疏請修築髙堰清水潭隄工,下部議,應如所請奉。 |
77 | 㫖依議速行。張鵬翮疏畧: |
78 | 五月二十一日。 |
79 | 上諭:「高承爵奏報泗州、盱眙地方水災,著總河張鵬翮㑹同兩江總督阿山親行察勘,具奏前高家堰閉塞六壩,時朕謂六壩基完後,泗州、盱眙等處必被水淹,曾向九卿降。有諭㫖:今六壩方經閉完,洪澤湖水長泛溢,泗州、盱眙等處城郭果被水灾,高家堰隄益覺危險。朕為此時厪於懐,且天災靡定,萬一有異常風,暴及地動雷震之事,亦未可知。儻若高家堰至於危險,則揚州、淮安等處皆被災矣。朕日夜念此,甚切憂懼,高家堰隄作何保守堅固,或另有修治善䇿,著張鵬翮陳奏,可差爾衙門中書一員前徃。 |
80 | 七月,張鵬翮奏報開放陶莊引河,奉㫖:張鵬翮奏,開陶莊引河黄河水已向北㟁流去,若黄流趨向北㟁,則離清口甚遠,乗此時從范承勲所築挑水壩起寛長,加築隄㟁過清口,将黄河及清口之水儘向下流,再匯合為一處,則黄河之水永無倒灌之虞。朕先曾面勅于成龍,今在河官員亦有知者,著張鵬翮問在前曾知此事官員詳明定議奏聞,其修隄所需錢粮,即為估計所修之處,速繪圖呈覽,此事甚為𦂳要,不得輕忽」。下所司知之張鵬翮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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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都御史李柟疏畧: |
83 | 是年,修高堰大隄告竣, |
84 | 剙築髙澗大壩裏月隄,估砌石工,又臨湖外月隄簽釘排樁鑲柴。 |
85 | 剙築清水潭隄裏月隄,剙築草字河順水隄,剙築唐漕河隄,築蔣家壩攔水隄,河防志:洪澤湖築髙堰南北隄㟁,所以束淮水出清口,敵黄濟運也,於清口築新大墩,一座導水,七分敵黄,三分濟運,若遇桃㐲秋三汛,湖水盛長,水大易起風暴,欲保隄㟁,以衛運道,民生於山盱汛建滚水石壩三座,其由身尺寸與清口黄水形勢相照應,取勢足敵黄,過則聼其滚去,此四季測量水平,審度至當,迺定壩址歴年著有成效,如春夏之交,黄水先長湖水,勢㣲,清口,清水稍弱,恐不足以敵黄,則啟歸仁湖三牐之板,放水入洪澤湖以助清口,水敵黄而濟運,此皆聖主數次閲視河工,指示方畧,精詳盡善,乃克平成奏績,萬世永賴,屬在臣工,敬奉遵行,勿穿鑿私智變易。 |
86 | 成法則淮揚生靈,永䝉利頼於無窮矣! |
87 | 四十一年五月,張鵬翮疏請加挑運料小河。奉㫖:這河著照該督所題挑浚應否永遠存留,該督確議具奏。 |
88 | 又 題覆,下部議,准奉。 |
89 | 㫖依議張鵬翮疏畧:又疏畧: |
90 | 十一月,張鵬翮疏報歸仁隄引河開放疏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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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四十二年二月初五日。 |
93 | 上諭「歸仁隄引河開放,分洩洪澤湖水勢,若黄水加長,恐清口水弱,着將祥符牐下版堵閉草壩,將五堡牐應酌量開放,以助清水之勢。 |
94 | 三月初三日 |
95 | 上諭:「高堰工程關係重大,保安最為𦂳要?朕今日乘舟由洪澤湖閲視,見有殘缺石工以葦草鑲塡,倘遇水發危險堪虞閲,至六壩見新修石壩堅固,方慰朕懷,其殘缺石工,着即興修,乘水未長之前,完工用資捍禦」。 |
96 | 初四日 |
97 | 上諭:「清口西壩乘此水淺,再加長數丈,有益初八日。 |
98 | 上諭高家堰石工關係𦂳要,必須嚴催早完。十一月奉。 |
99 | 上諭洪澤湖風浪危險,毎致損壞船隻,民命攸關,着於沿湖坡釘樁木,以廣救濟」。 |
100 | 四十四年閏四月初十日,聖駕臨視高堰隄工。 |
101 | 上諭石工、老隄頭、轉灣處甚屬險要,宜作速修完。十一日。 |
102 | 上臨幸惠濟祠,石工大學士暨河臣等奉上諭:「朕三十八年閲,河爾等所立之處,俱屬黄水,今清水暢流逼黄,竟抵北㟁,僅成一線,朕心甚為快然,觀此形勢,朕之河工大成矣!」 |
103 | 十月初四日。 |
104 | 上諭工部:「方今海宇昇平,惟以安阜黎元為急,東南要務,莫重於河防,朕數經南巡,指示修築方畧,凡以籌運道、濟民生也。自曩歲兩河先後衝决,而黄流淤墊,繼以高堰,唐埂壩乆决未塞,而洪澤湖水直從决口旁洩,以致淮水力弱,黄水倒灌全河,幾至潰壞,於是分遣廷臣發帑金數百萬,増築高堰,盡閉六壩,俾淮水全注清口,又特築挑水壩以逼黄溜,趨向北㟁,仍開濬陶莊,引河以導黄北流,然後黄水無倒灌之患。四十二年,以河工漸可底績,躬親臨視,時高堰石工尚多未竣,飭令迅速修築,又因仲莊牐水勢湍急,恐逼黄流,倒浸清口,遂命閉仲莊牐,改建楊家莊牐牐,工既成,今年春復徃巡閲,比至高堰,見石工仍未完固,舊埽亦多朽塌,諄諭河臣:張鵬翮謂水勢無常,修防宜豫,一有疎忽,則前工盡隳,且甫奏安瀾,旋報衝決,天下其謂之何?張鵬翮猶奏稱隄工捍禦可以無虞,迨伏汛大水驟發,果衝決古溝、唐埂、清水溝等處,淮楊一路田畝被淹者甚衆,今已嚴飭堵塞決口,刻期竣工。朕屢親蒞河干,詳度形勢,當水漲之時,若高堰及運河減水壩不令開放,則隄堰甚為危險。若開壩宣洩,則閭閻隴畝必致淹傷。方春水涸,民間盡皆播種。一經夏水驟漲,開壩放流,而所播之種悉被淹没,朕心惻然,殊為不忍,使不設法導流,俾水有所收束,則瀕湖及下河民田,究不免於水患。朕再三籌畫,宜於高堰三壩之下挑濬一河,兩旁築隄,束水入高郵、邵伯諸湖湖外,亦量築土隄,不使漫溢。其高郵減水壩下挑濬一河,兩旁築隄束水,由串塲河入白駒、丁溪、草堰等河、白駒等河淤淺之處,並開濬深通,俾之入海。如此,則各壩所出之水,不致有渙散衝流之害。又洪澤湖水勢大漲,泗州、盱眙等州縣俱被水災,應於泗州一帶受水之地,亦酌量築隄收束,毋令汎濫,則所全於淮安、揚州、鳯陽三郡民生者多矣。此事原於河道無涉,在河官止知保䕶河道,不復詳計民生。朕惟民間田畝所繫甚重,宜圖萬全可久之䇿,築隄束水,行之北河,業有成效,則施之南河,當亦有濟,應從何地築隄,延袤若干里,需費幾何?行令江南總督、總漕、總河、江蘇巡撫,㑹同確勘,詳議具奏河工事宜冊。是年,總河張鵬翮㑹同總漕、總督、巡撫察勘估計,於三滾水壩下挑河築堤,蔣家壩添建石牐,水大開,放循河歸入高郵諸湖,并請准發內帑修築,遣官督理完工。迄今開壩之水,悉由壩下之河歸入高郵諸湖,由束堤壩下,各引河歸海,不致散漫。淮、楊二郡億兆生靈,桑麻樂業,莫不感頌。 |
105 | 皇仁與天地不朽矣。 |
106 | 四十五年正月。 |
107 | 上諭:「見今所議應築之隄應挑之河,與漕運河道絶無關涉,特為淮揚所屬田畝,不致淹没,有裨民生之故。但高家堰隄㟁甚屬𦂳要,不可不嚴加防守。去歲水大古溝、唐埂、清水溝等處俱被衝决,今歲高家堰若不嚴加防守,朕不能保其無衝決之患」。 |
108 | 又奉: |
109 | 上諭高家堰酌看險要之處,再添建救生樁工五處。四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扈從大臣及督、撫、總河等於 |
110 | 御舟前奉。 |
111 | 上諭:「天然壩一帶聞有舊河形,將此河開浚,足容漕船行走,建置牐座,遇水小則閉牐蓄湖,水敵黄水大則開放洩水,一半由武家墩通入運河,一半通入高郵湖商民舟楫,皆得經行無阻,似可為永遠之利。從前曾以此事諭張鵬翮親身,督率在河賢能官員詳勘定議,俟回鑾具奏時,朕再親徃閲定河工事宜冊。是年,總河張鵬翮奏:「准建蔣家壩石牐一座,金門口寛一丈八尺,牐下兩㟁挑河長一萬四千四百三十九丈五尺,兩㟁築隄長五千一百五十一丈五尺,迄今每遇伏秋水長,開放宣洩水,由金釵罕眙澗入高郵湖隄,工保䕶平穩。 |
112 | 四十七年,奉: |
113 | 上諭:「朕南巡閱河時,見洪澤湖風浪危險,隄㟁陡立,商民船隻觸石損壞,傷人甚多,朕心時切軫念,因特令河臣沿湖隄剙設救生大樁,自設樁以來,數年內並未損船傷人,于商民大有禆益,此樁應時加增修,愈多愈善。嗣後着江寧、蘇州、杭州織造,毎歲於節省銀內各捐五百兩,解送總河衙門,以備救生樁之用」。 |
114 | 六十年,加修自山清交界武家墩西隄至土地廟大隄、頭攔河壩、臨湖一面隄工,濬運料小河淮揚道副使傅澤洪申詳。 |
115 | 雍正四年八月 |
116 | 上諭:「高家堰加修隄工,關係𦂳要,若於歲修案內逐段增修,恐致遲緩,着即動正項錢粮作,速估計興修」。 |
117 | 五年,修理高堰大隄,頂上前面柴工,并加高背後土隄一律,取平河工事宜冊四年十月。 題估五年八月工竣。 |
118 | 六年七月初二日奉。 |
119 | 上諭:「據河道總督齊蘇勒奏稱,改修山盱滾水壩三座,即令河兵將沿河舊存廢石運用,不須另動錢粮,今工程俱已告竣等語,此皆齊蘇勒平日實心任事,倡率屬員,而白鍾山又能遵其教令,核實辦理,甚屬可嘉。若以從前之總河官員處此不知,又冒開多少工費矣。白鍾山着交部,議叙齊蘇勒疏。 |
120 | 七年, |
121 | 上諭河道總督孔毓珣:「天然等壩洩出之水,恐其溢浸民田,爾可相度動帑,於壩下修築束水隄工務,令各壩所洩之水悉歸湖內,毋致民田被患孔毓珣遵。 |
122 | 㫖勘議疏: |
123 | 按是疏下閣臣議,准覆奏於八年正月奉? |
124 | 㫖依議。 |
125 | 十一月初四日奉。 |
126 | 上諭:「朕思治河之道,惟有使黄水暢流,無所壅滯,則永慶安瀾,然欲使黄水無所壅滯,必須保固高家堰隄工,使清水力能敵黄,且以助其暢流之勢,則河工永遠,無慮是高堰隄工,闗係最為𦂳要,從前齊蘇勒雖將石工稍加幫修,而朕以為不若多費帑金於隄工險要之所及單薄之處,俱加修石工,務令堅固高厚,以為久遠之計,庶於河道民生大有裨益。前孔毓珣在京陛見時,朕以此諭之,伊亦深以為然,又曾將治河之道,降㫖詢問田文鏡,而伊之所奏與朕意,不謀而合,可見高堰隄工,乃必應加增修理者也。着發户部帑銀一百萬兩,交與孔毓珣、尹繼善籌畫相度,有應預備物料之處,即於歲內採買,早為預備,再着汪漋對琳、張坦麟、吳昌祚,前徃淮上,協同河,臣等悉心辦理。河道總督嵇曾筠等疏: |
127 | 又疏: |
128 | 八年,幫築高堰壩下河隄。九年,大修高堰石工。 |
129 | 十年,高堰石工告成。 |
130 | 江南通志卷五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