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元帥府書 |
2 | 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致書于大宋皇帝闕下: |
3 | 「近日恭依宣旨,遣使問罪,來意雖以委任不當為辭,然未肯服罪,致令重兵河北、河東兩路齊進,所經州縣軍府服者撫之,拒者攻之,今月初六日已到澤州界,不往前進,及所遣先鋒今月十四日過黃河,河不施船筏,不由渡口,直涉洪水,諒亦洞悉。載惟大宋屢變盟言,若不以黃河為界,終不能久,故今議定河北、河東兩路先行收撫,其中或有來自河外者,不拘甚處人民並許放回,所有見在職官、兵卒並合一例存撫,然念拋鄉之人,亦議定與河外見在兩路未下州府官員兵人並許放回,請差近上官員前來交割引出,俾見家小,仍服罪訖,一面先具凡所聽命不違國書回示。如或不見依從,稍為遷延,將恐別招悔咎。律正凝寒,善祈多福。今差保靜軍節度使楊天吉、昭德軍節度使王汭、貝勒色哷美前去奉書陳達。不宣。」 |
4 | ★李若水狀 |
5 | 大宋河東、大金軍前告和副使、徽猷閣學士、朝奉郎、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李若水:「准敕再差充河東、大金軍前告和副使,與告和使、知樞密院事馮澥同行,今月十五日起程,齎奉本國皇帝交割三鎮國書、曉諭三鎮敕榜及詔路允迪、張邦昌依元約施行文字。竊恐遲滯,若水已兼程先來,差使臣王深、尹宣、蔡松及邱吉、呂青前去軍前報信,伏望令慈,特賜照會施行。」 |
6 | 靖康元年十一月日狀。 |
7 | 大宋河東、大金軍前告和參議、武翼大夫、武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王履。 |
8 | 大宋河東、大金軍前告和副使、徽猷閣學士、朝奉郎、隴西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李若水。 |
9 | ★馮澥狀 |
10 | 大宋告和河東、大金軍前國信使、中大夫、知樞密院事、安西縣開國子、食邑四百戶、賜紫金魚袋馮澥:「右澥祗承朝命,恭造行臺,輒犯威顏,冀尋信誓,赦既往之不咎,許惟新之是圖,二境兵戈庶有息肩之漸,兩朝歡好寧無握手之期。冒昧而來,匍匐以請,澥年當衰邁,位忝樞機,得罪先朝,幾死凶邪之手,受知今聖,誤叨將相之權,常懷欲報之心,遂備告和之役。趨瞻在邇,喜懼交深,謹具狀申大金國相、元帥,伏候令旨。」 |
11 | 靖康元年十一月日。 |
12 | 大宋告和河東、大金軍前國信使、中大夫、知樞密院事、安西縣開國子、食邑四百戶、賜紫金魚袋馮澥狀。 |
13 | ★宋主書 |
14 | 靖康元年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書大金國相、元帥:「專馳使介,遠布悃誠。今春大軍俯臨郊甸,尋以上皇傳位之意,引過請和,承大金皇子、元帥奉伯大金皇帝酌中之命,特修舊好,尋報知大金國相、元帥並令班師,信義之重比堅金石,于是宗廟再安,生民賴慶,乃割三鎮以謝德惠。既而諸州民情愚執,群臣議論二三,往復告求,致淹時月。蓋緣寡昧,失不詳思,誓約之明,豈敢輒易?果煩大軍來詰茲事,中外震動,不遑寧居,禮既有虧,追悔何及?過而能改,請踐斯言。其三鎮之地,今並依正月所立誓書交割施行,惟冀兩路大軍早回,使趙氏二百年社稷永寧,億萬生靈全其性命,仁恩之大,山海難喻,自此傾誠,萬世不易,上天實臨,百神在列,何取背違,自取殃禍?今遣知樞密院事馮澥、徽猷閣學士李若水充告和副使。緬惟英哲,必為矜從。寒律方嚴,倍加珍攝。白。」 |
15 | ★事目 |
16 | 一、今來交割三鎮,並依今年正月誓書,已詔路允迪依應施行,其交地官就差滕茂實。 |
17 | 一、交割三鎮,慮人民堅守,已出敕榜告諭開門,其帥臣守令以下官吏兵民及其家屬財物,并客旅道僧隨行物色,凡係內地人,依今奉貴朝曉諭發回。更煩詳諭所委官員,如數放行。 |
18 | 一、交割三鎮,諭令開門。若甲兵稍近,即人生疑懼,莫敢便出,須煩令旨移兵近北稍遠,止令貴朝官員好語說諭,即一方安心。兼若擁併而出,顛沛於路,無不受弊,幸不催促,令其收拾和款而歸,將來發遣北地官民,敢不如是? |
19 | 一、北地官民已委隨處提刑責知通令佐隨近次第盡數發遣,仍給盤纏,差人防護,至界交割。 |
20 | 一、犒設兩軍金銀,初大軍到城下,庫藏所積既已罄竭,遂取宗廟祭器及宮中所用應干器物;又搜索民間,雖釵釧之類亦已鉟銷;至如宰相及百官所繫金帶,並括取不遺,然止得昨來已送之數。後來取於遠方州軍,亦是日前耗費略盡。今盡底搜索,止有金二萬五千兩、銀三十萬兩,見續次發遣,自知微細,不足犒設大軍,諒惟特加矜察,貸免所次,不勝慚怍。 |
21 | ★宋主書 |
22 | 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宋皇帝致書大金國相、元帥:「昨日太上皇航海遣使請求舊地,特承大聖皇帝異恩,委割燕、雲兩路。猶為不足,手詔平山張覺,招納叛亡,由此遂致興師。今春河北路皇子郎君兵馬先至城下,太上皇自省前非,尋行禪位,遣執政以下屢告,為有再造之恩,割以三鎮酬謝。 |
23 | 又蒙國相,元師雖已撫定威勝、隆德、汾、澤、高平等處,為念大義已定,秋毫不犯,亦便班師,止以太原為界。續承使人蕭仲恭、趙倫等至,報諭恩義,被姦臣邀功,復便聽從,依前附使間諜大金功臣及舉國動兵以援太原,詔所割州府堅守不從,及承問罪,不勝惶恐。今蒙惠書,兼來使保靜軍節度使楊天吉、昭德軍節度使王汭、貝勒色哷美疏問過惡,皆有事實,每進一語,愧仄愈增。今日之咎,自知甚明,今準割黃河為界,貴圖兩朝安便。所有蔡京身亡,王黼、童貫已誅,馬擴不知所在,吳敏涪州安置,李綱夔州安置,張孝純先知太平府,詹度河南安置,陳遘見知中山,其中有係在遠不知去處,便當根逐,一依來命。今遣門下侍郎耿南仲、同知樞密院事聶昌齎送詔命,令黃河東、北兩路州府軍縣人民悉歸大金,仍依來示一一專聽從命,不敢依前有違,已立信書,今乞早為班師以安社稷,至願至懇。白。」 |
24 | 今具下項: |
25 | 蔡京(責授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已死),童貫(責授節度副使,吉陽軍安置,已誅),王黼(責授節度副使,衛州安置,已誅),李綱(責授節度副使,夔州安置),吳敏(責授節度副使,涪州安置),馬擴(昨任真定州路廉訪使,今不知存亡),詹度(河南安置),陳遘(見在中山),張孝純家屬(聞在徐州或南京)。 |
26 | 河北、河東兩路州府軍縣人民:河東,聶昌前去交割;河北,耿南仲前去交割。 |
27 | ★聶昌說諭河東士民 |
28 | 昌啟:「守土之臣自合遵奉朝命,令守則守,令棄則棄。 |
29 | 今既有敕書令割與大金,何必區區堅守,即今若堅守則必招大兵攻打殘破,應河南官員、軍人、百姓、商旅既不得南還,而土人又不免屠戮之禍,何可遂復舊業耶?況於京城危迫如此,方藉交割以退師,儻若稽緩,豈不誤國大事!今交割兩路,河北則差耿門下,河東則親齎詔書,朝廷危迫之意可知矣。昨者備坐聖旨,約知通以次出城面議,既不略至城外,審驗是非,諭問端的,輒下矢石,引兵出戰,殆非體認朝廷危迫之意。昨晚又遣三輩齎敕書往,又復無報,不知公等意欲何為?今交割大帥亦不以城中拒守為怪,但欲疾速交割,以了國家大事,開門之日,秋毫一無所犯,放官兵商旅南歸,皇天后土,實鑒臨之,幸早為之所,無復疑慮。若稍遲遲,大兵一至,悔無及矣。 |
30 | 昌舊名山,六月間賜今名,恐公等未知,故以奉聞。古者交兵,使在其間,蓋欲通彼此之情也。昨晚親詣城下,遣使臣齎札子奉聞,輒下矢石。再遣三介齎敕書去,亦未見還,豈非為所傷乎?雖他邦遣人尚不可如此,況本朝皇帝遣一樞密親行,而所差去皆朝廷之人,不知輒固拒,何也?請深思之,無貽禍。」 |
31 | ★宋主與河北、河東敕 |
32 | 敕官吏、軍民等:「頃者有渝盟約,致大金興師。朕初嗣位,許割三鎮,以酬前恩,偶緣姦臣貽誤,三府不割,又間諜大金功臣,再致興師,使河北、河東之民父子兄弟暴骨原野。 |
33 | 夙夜以思,罪在朕躬,念欲息生靈鋒鏑之禍,使斯民復見太平,莫若割地以求和,講兩國之好,是用黃河見今流行以北河北、河東兩路郡邑人民屬之大金。朕為民父母,豈忍為此?蓋不得已,民雖居大金,茍樂其生,猶吾民也,其勿懷顧戀之意,應黃河見今流行以北州府,並仰開門歸於大金。其州府官員兵人即依軍前來書,許令放回南地。速依今敕,勿復自疑,故茲示諭,想宜知悉。冬寒,汝等各比好否?遺意指不多及。」敕付諸州軍下項: |
34 | 一、河東路 |
35 | 岢嵐軍隰州保德軍憲州火山軍忻州遼州太原府汾州懷州寧化軍平陽府石州平定州絳州威勝軍澤州隆德府代州 |
36 | 一、河北路 |
37 | 濬州衛州相州磁州洺州邢州趙州真定府中山府永寧軍深州祁州北平軍河間府莫州安蕭軍順安軍 |
38 | 廣信軍雄州保定軍保州信安軍霸州 |
39 | ★樞密院告諭兩路指揮 |
40 | 樞密院勘會:「昨以大遼失政,興師弔伐,有大宋遣使航海請割幽、燕,元係五代陷於契丹,朝廷方務善鄰,纔獲幽、燕,即割前地,歸復界至,此乃朝廷有大造於宋也。不料大啟貪心,潛謀不軌,結構平山,禍及宰輔,招納民戶,接引叛亡,然朝廷尚存大體,敕戒邊臣惟索人口之外,一無理辨,亦可謂包容之深也。而彼人猶不悔悟,飭詞隱蔽,譎語百端,反云本朝幅員萬里,民居散漫,無處根尋,又于疆場多方作過。去冬宣委元帥府興兵討罪,兩路並進,有皇子、右副元帥先到汴城。 |
41 | 舊主奔逃,竊行禪位,蓋亦自咎也。新主嗣立,哀泣告和,遂成所請,惟割三鎮以贖其罪,即時班師。何期誓墨未幹,盟言已變,密敕居民嬰城堅守,續遣大軍寇援河東,雖每遭覆敗,尚不知改過。再奉宣旨,重行弔伐,先以黃河為界,除兩路前次攻絳州府軍縣外,先遣先鋒軍今月十四日平涉洪波,昔所未聞,非夫獲罪自天,豈有如此之異?蓋亦自作之孽故也,仍遣人使說諭此意。及帥府今月二十七日駐泊永安軍,宋方致書云深悔前非,聽命不違,別差門下侍郎耿南仲、同知樞密院事聶昌前來交割。黃河以內州府民人並歸朝廷,再念彼民以其易主,寧無顧戀之心?然久在薄俗,早不聊生,爾亦共知,況今並許各居舊鄉,一無遷徙。朝廷亦俟元帥府措置了日,厚與存恤,應自前日煩苛科斂重役,諸般巧細糴買折變香、礬、鹽、茶之類,凡爾疾苦,候隨處所申到于民有害,並與蠲除;或有饒利,亦與興舉,亦見太平之日后仇之異,當使知之。合先告諭,須至指揮。 |
42 | 河北路 |
43 | 濬州衛州相州磁州洺州邢州趙州真定府中山府永寧軍深州祁州北平軍河間府莫州安肅軍 |
44 | 順安軍廣信軍雄州保定軍信安軍保州霸州永靜軍冀州恩州青州河東路岢嵐軍隰州保德軍憲州 |
45 | 火山軍忻州遼州太原府汾州懷州寧化軍平陽府石州平定州絳州威勝軍澤州隆德府代州嵐州 |
46 | 慈州河陽府河中府右下逐處,可照驗就便及指揮所轄去處,粉壁曉示管內官僚、僧道、耆壽、軍人、百姓,比至相次別行措置規畫以來,並仰向化為業,勿謂早不歸降,別生疑懼。仍比至正官到任,須得自相告諭,各務安堵。兼河內州府人民,應自來驚移在河南者,見於宋國追索,遣回復業,若隨處有逃散戶口,亦仰逐旋招集著業。今隨處既歸本朝,宜同風俗,亦仰削去頭髮,短巾左衽,敢有違犯,即是猶懷舊國,當正典刑,不得錯失。付逐處准此。」 |
47 | 天會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48 | ★元帥府與宋書 |
49 | ◇兵近都城 |
50 | 天會四年閏十一月三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致書於大宋皇帝闕下:「近楊天吉等回,特沐華音,准割黃河東北路州府軍縣人民悉歸大金,仍依來示一一專聽從命者。當府照會訖,深稔美意,見差官同知樞密院事聶昌分路交割去訖。今勘會有數州在河內,而來書不入交割之數,所索官員及家屬多有漏落,係使人理會不盡,來書亦不見分明,又不言後約,以故兩路重兵已近都城,期在定一。今差保靜軍節度使蕭慶、司農少卿楊貞幹、貝勒色哷美專往計議,所有事宜,並已丁寧口諭前去,幸望依從,以副從命之言。初陽在律,善履多祺。專奉書陳達,不宣。」 |
51 | ★宋主乞免攻城書 |
52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比者旌旆遠來,跋涉勞止,嘗通音問,未徹聽聞。念和議之已成,且使華之先辱,再馳微物,用表私衷,幸遂免於攻城,仍早還於歸騎,以示兩朝之信,克成萬世之歡。郊野冱寒,倍希保愛。白。」 |
53 | ★又書 |
54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比者累因專使布問,想皆呈徹。遠來特承書示,備悉勤誠。 |
55 | 伏自今春,國相、元帥由懷州收兵還北,敦結和好,出於眷厚,極用感藏。繼因闇於聽任,遂生嫌隙,雖自咎悔,已無所追,是以王汭方行,即令馮澥、李若水等如諭交割三鎮。及楊天吉、色哷美與汭再來,承議畫河,亦便遣同知樞密院事聶昌即日就道依諭前去。所以每從來意,誠欲休息戰鬥,全保生靈。不謂旌旆當此隆冬,遠至城下,重勤跋涉,深所不遑。載念仁人之心,必能周全,少加矜察,以終前惠,收還兵馬不使攻城,宗社獲寧,民庶安堵,其為恩念,何以比諭?感幸之深,言不能敘。初寒在律,倍冀保調。白。」 |
56 | ★與宋主書 |
57 | 天會四年閏十一月十三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致書于大宋皇帝闕下:「頃者專使,仰期親會。今辱書音,雖云備悉,而使人卻稱大宋皇帝有懷疑惑者,其所云躬親出城,豈有他意?但以前後所言一無誠信,遂有是議,以驗稟從。今既疑惑,肯忍必也,果若聽命不違,據見去人使所諭事宜並望依前,更有事宜,仍遣親信堪議論官同僕射何等不過此月十五日出城,貴憑約諭,比至結絕以來,別遣上皇、越王、皇子、親弟為質。今再差保靜軍節度使蕭慶、司農少卿楊貞幹、貝勒色哷美等專去計議。式當寒律,善保多祺。白。」 |
58 | 取乾戾人札子 |
59 | 童貫(有子師楊、師孔等)蔡京蔡攸王黼李綱李彌大劉□王安中馬擴詹度陳遘吳敏徐處仁折彥實折可求呂仲張孝純王稟已上干戾人數滕茂實范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已上本身或有兄弟在本朝,取家屬圓聚。 |
60 | 趙良嗣(并眾房伯叔兄弟,元係北人) |
61 | 折可存(系歸降逃走) |
62 | 又,右班殿直張觀、東頭供奉官楊忠敏、張謙、張冀將領長行軍二十餘人八月內走。 |
63 | ★宋主遣仕□往議事宜書 |
64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比者再承來使,備見勤誠。特免會盟,尤佩厚意。國相、元帥遂引重兵方此冱寒,衝冒勤勩,頓師之久,不急攻城,出於寬仁,良用感戢。所諭欲令親信往議事宜,今遣皇伯仕□、大臣馮澥前去,載念惠好之厚,更望曲全終始。冬序方深,倍惟調衛。白。」 |
65 | ★仕□等充報謝使書 |
66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一日,大宋皇帝致書於大金國相、元帥:「近者專使之還,已有謝懇。遠勤旌旗,久駐郊坰,方此凝寒,匽薄匪易,內深慚灼,良所不遑。至於臨城攻擊頗緩。 |
67 | 尤稔來意出於寬仁,極於懷荷。載惟通和之久,德惠已深,更冀始終,更為解圍,永固歡好。今差皇伯仕□、樞密馮澥充報謝使副。祁寒在律,倍冀保調。白。」 |
68 | ★回宋主書 |
69 | 天會四年閏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致書於大宋皇帝闕下:「介使復來,音書薦至。詳味再三,徒深披閱。而來使云一面攻城遣使,有懷疑惑,又云報謝通和,乞早解圍者,且今之所舉,蓋緣渝約,雖有聽命之言,未有聽命之實。況以議定畫河特謂誠信,頃差官同去交割,而彼人反謀捉拿,此之無信甚於去春,遂議出質割城,發送官員聽命,遷都表信,方許通和。人使既回,一無依從,以故曾議進擊,然念貴朝宗社,不忍立墜,且陳器備,聊示攻城之勢,本俟貴朝必圖悛悔,而任自遷延,其誠安在? |
70 | 必欲保全宗社,永固歡和,曷若並從前諭,表信有實,則所謂解圍之舉,肯延時刻,一諾之言,爭忍反覆。如或執迷,決無所聽,敢謂安危之理,灼然驗於臨時。隆寒紀律,善保多祺。 |
71 | 白。」 |
72 | ★宋主差李仔充請命使文字 |
73 | 差李仔充往大金軍前請命,景王杞充使,謝克家副使。李仔副使係改差。 |
74 | ★與宋主書 |
75 | 天會四年閏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致書于大宋皇帝闕下:「累遣使人,備陳誠懇。緣以執迷,未畫定一,且朝廷全付燕、雲,蓋務善鄰,而貴朝不為厭足,遂招背德,結構逆賊,招納叛亡,此釁隙之所以生也。去春王師到城,哀鳴請和,願畫三鎮,計許和好,又圖不軌,密令堅守,遣兵救援,此釁隙之所以深也。洎再舉問罪,猶執謀計,不肯聽命,遂致事勢及此。尚慮京人驚駭,昨日遣李若水使臣入城,以示慰諭。今承遣到景王一行,洞悉悛悟,然聽命事大,專候更遣執政何并近上堪與議事者,共同請命,無以猶迷,禍及平人。專奉書陳達,不宣。白。」 |
76 | ★宋主求哀書 |
77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六日,大宋皇帝致書大金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久蒙恩惠,深用感銘。不省過尤,尚煩責數。比者大兵累至城下,危然孤壘,攻擊何難?及已登臨,猶存全愛,方圖請命,更辱使音,特俾安心,仍無後慮,感極垂涕,夫復何言!謹遣右僕射何、濟王栩、中書侍郎陳過庭求哀懇告,切冀收兵。天雪冱寒,敢祈保嗇。不宣。白。」 |
78 | ★宋求再造 |
79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六日,大宋皇帝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軍前:「李若水等到,特惠書誨及傳面諭意指,備悉寬仁,感刻難弭。已依寵諭,遣右僕射何、濟王栩、中書侍郎陳過庭前去請命,更望再造,保安宗社,愛全生靈,不勝恐懼哀祝之至。雪候冱寒,倍祈珍嗇。不宣。白。」 |
80 | ★宋求哀請命書 |
81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七日,大宋皇帝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皇子元帥:「比者遣何等奉書,想已呈徹,危迫之懇,必蒙矜憫,言念和好之重,出於大德。聽從弗明,以致召釁,遠煩旌旗,深所不遑,然念師徒既登城堞,何、濟王栩等又未回歸,城內人情惶擾異常,撫諭不定,深憂自致生事,卻使不能奉承德意,敢望特加存全,早賜指揮,少駐兵馬,以安人心。所有欲約事目,一一謹即聽從,便當歃血著盟,傳之萬世。 |
82 | 其為大恩,何以方此?謹再遣使御史中丞秦檜、徽奠閣學士、朝奉郎李若水、武翼大夫王履求哀請命。祁寒應候,冀倍保調。 |
83 | 不宣。白。」 |
84 | ★元帥與宋主書 |
85 | 天會四年閏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致書於大宋皇帝闕下:「幣章既報,美問復臻,雖承懇告之言,未副質親之素。再敘悃悰,更煩聽覽。且重兵纔至,屢望會盟,因謂疑惑,乃從高意,惟索上皇已下為質而已,亦不依應,遂生兵怒,以致攻擊,而一無他辭,但云收兵,其理安在?況事勢及此,宜從初議,早冀上皇與皇子出質,別差近上官員交割已畫定州府軍縣,及比至開門撫定以來,更遣逐州府長官血屬執質。仍使前項逐官親戚每州各一名,同交割官前去說諭,俾知納土。又,一面速送所索官員并家屬。緬惟照亮,曲認懇誠。專奉書陳達不宣。白。」 |
86 | ★宋主乞上皇不出書 |
87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八日,趙桓謹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皇子元帥:「適何等還,伏領書示及已蒙約軍兵未令下城,再造之恩,何以論報?且蒙恩許免親詣。然欲上皇、皇子出郊,今城已破,生死之命屬在貴朝,又焉敢拒?但父子之間,心所不忍,如何躬詣軍前!求哀請命,如蒙曲賜矜念,更為望外允從,豈勝至幸?如其不然,自惟菲德,難勝大寶,若蒙更立本宗,但全性命,存留宗廟,保護生靈,區區一身受賜已厚,豈勝哀祈急迫懇切之至?冬序嚴寒,倍加珍嗇。不宣。白。」 |
88 | ★宋主欲親詣軍前書 |
89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二十九日,趙桓謹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孫傳等歸,傳來意旨,欲得上皇出郊,切以父子之間有難言者,今欲親詣軍前祈哀致謝,謹先遣秦檜馳報,不知當於甚日甚處會見?如蒙賜諭,即當依從。冬序凝寒,倍冀珍嗇。 |
90 | 不宣。謹白。」 |
91 | ★送蔡附馬書 |
92 |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三十日,趙桓謹致書於大金國相元帥、皇子元帥:「近蒙惠書,具見美意,不勝感激。所需姦臣親屬,謹應如命。但以前此誤國盡竄嶺外,獨有蔡京之子鞗見以除名勒停,緣係附馬都尉,當時不曾遠竄,今令樞密都承旨王健押送軍前。餘人以方在圍城中,追究未得,更俟續次根尋遣發,不敢少有失信。凝寒在候,倍冀珍嗇。不宣。白。」 |
93 | ★宋主降表 |
94 | 臣桓言:「伏以今月二十五日大兵登城,出郊謝罪者,長驅萬里,遠勤問罪之師,全庇一宗,仰戴隆寬之德,感深念咎,俯極危衷,臣誠惶誠懼,頓首頓首。猥以眇躬,奉承大統,懵不更事,濟以學非,昧於知人,動成過舉,重煩元帥來攻陋邦,三里之城已失藩維之守,九廟之祀當成煨爐之餘,不圖深仁,曲假殘息。茲蓋伏遇伯大金皇帝乾坤之德甚溥,日月之照無私,不怒之威既追蹤於湯、武,好生之德且儷美於唐、虞,弗念一夫之辜,特全萬人之命,宇宙載肅,宗社獲安。文軌既同,永託保存之惠;雲天在望,徒深嚮往之誠。無任瞻天望聖,激切屏營之至,謹奉表稱謝以聞。臣桓誠惶誠懼,頓首頓首。謹言。」 |
95 | 天會四年十二月日。 |
96 | ★宋告諭合交割州府官吏軍民指揮 |
97 | 中書侍郎:「近者大金元帥統軍親臨,責以失信,京師備禦,曾不踰月,遽爾失守,乃蒙元帥仁恩保全,更不縱兵下城,止欲敦篤舊好,復申前言,交自河以北地界。皇帝車駕出城面會,上表稱臣,宗社再造,惟候逐處州郡撫定了當,方欲斂軍,仍要逐處官員血屬質于軍前,才候交割了當,便即放還。其不在此間者,亦必根刷去訖,更要自來用兵及誤國凡幹戾官員,或有死亡,仍取家屬支散人等。今除竄在遠地差人去取外,附馬都尉蔡鞗尚不能愛惜,已行交割訖。今據合割州郡,逐一差官,各齎詔書,委曲告諭,惟本處官吏軍民被命之日,宜即開門迎受,一一遵凜,所有本土人民便得安業,獲免兵革之患。 |
98 | 其河南官員軍民寄居客旅者各許歸還,則血屬俱寧、公私無害在於今日,愛君愛國,明見事變,速令約束,乃為忠義。且前此州郡所以未服,蓋欲區區堅守以效臣節,今者京城既破,即與前日事體不同,且以京師地大人眾,城池固阻,穩若金湯,尚不能保,在爾一郡,豈可拒抗?儻或不從此言,一旦城壁失守,則不免盡遭屠戮之禍,雖悔何追?至如走出,定須追索,仰認皇帝須是交割,必不隱諱,復招已往之悔,即與乾戾誤國人等無異。今謹宣布誠悃之意,再三播告,惟本處官吏軍民互相勸諭,上以安國家宗社,下以保父母妻子,無或執迷,自取殘戮,故茲曉諭,各宜體認。又准敕,若係河外有係別路所管州府軍縣不入今來交割之數者,亦仰一就交割。本所今往河北交割,所有河東路今差參議官、徽猷閣待制張宇發遣前去交割,亦須照驗遵依施行。」 |
99 | ★宋主告收城上軍文字 |
100 | 先蒙恩許,如親到軍前,即收還城上軍兵,今來既已出郊,更望特賜約束。緣見今城內民人驚疑,慮出城後或生他變,不免再露悃愊,切冀矜從,以副終始保全之意。 |
101 | ★宋主降表 |
102 | 臣桓言:「背恩致討,遠煩汗馬之勞;請命求哀,敢廢牽羊之禮。仰祈蠲貸,俯切凌兢,臣桓誠惶誠懼,頓首頓首。竊以契丹為鄰,爰構百年之好;大金闢國,更圖萬世之歡。航使旌絕海嶠之遙,求故地割燕、雲之境,太祖大聖皇帝特垂大造,許復舊疆。未閱歲時,已渝信誓,方獲版圖於析木,遽連陰賊於平山。結構大臣,邀回戶口,雖諱恩義,尚貸罪愆。但追索其人民,猶夸大其土地,致煩帥府遠抵都畿,上皇引咎以播遷,微臣因時而受禪,懼孤城之失守,割三府以請和。屢致哀鳴,亟蒙矜許;官軍纔退,信誓又渝。密諭土人堅守不下,分遣兵將救援為名,復間諜於使人,見包藏之異意。遂勞再伐,並興問罪之師;又議畫河,實作疑兵之計。果難逃於英察,卒自取於交攻,尚復嬰城,豈非拒命?怒極將士,齊登三里之城;禍延祖宗,將隳七廟之祀。已蠲銜璧之舉,更叨授館之恩,自知獲罪之深,敢有求生之理?伏惟皇帝陛下誕膺駿命,紹履鴻圖,不殺之仁既追蹤於湯、武,好生之德終儷美於唐、虞,所望惠顧大聖肇造之恩,庶以保全弊宋不絕之緒,雖死猶幸。受賜亦多,道里阻修,莫致籲天之請;精誠祈格,徒深就日之思。謹 |
103 | 予叔燕王俁、越王偲、弟鄆王楷、景王杞、祁王模、莘王植、徐王棣、沂王咢、和王式及宰相百僚、舉國士民、僧道、耆壽、軍人奉表出郊,望闕待罪以聞。臣誠惶誠懼,頓首頓首。 |
104 | 謹言。」 |
105 | 天會四年十二月日,大宋皇帝臣趙桓上表。 |
106 | ★行府告諭兩路撫慰指揮 |
107 | 行府勘會:「朝延昨以大遼失政,害及生民,興兵伐罪。 |
108 | 收兵將還,大宋遣使航海願復舊來漢地,係五代所陷,朝廷方務善鄰,才克燕、雲,即畫全地,此朝廷有大造於宋。不料天方肇亂,自為戎首,結構逆賊,謀害宰臣,招納叛亡,邀回民戶,朝廷不以為咎,惟索戶口。猶不悛悟,乃云本朝幅員萬里,居民散漫,難加根究。無計可得,輒鳩集兇黨,剽劫邊民,侵掠畜產,使不獲安,終然不悟。朝廷雖欲惻隱,莫由獲已,乃命行府興師問罪。去春兵抵汴京,上皇方知深悔,亟行禪位。 |
109 | 嗣主求哀,願畫三鎮,復修舊好。無何誓墨未幹,盟言已變,密令堅守,遣兵救援,陰構使人,潛圖禍亂。遂奉宣旨,重申弔伐,雖許畫河,亦不以實。閏十一月初二日,大兵會於汴都,猶不伏罪。准備攻具,填疊壕道,已踰十餘日,當月二十四日進擊,次日城拔,三十日國主出降,今月初二日降服上表,望闕稱臣,以奉正朔。令依元議差官前去說諭交割河北、河東州府軍縣,尚慮所在以早不歸款為懼,或飾偽辭有緩撫定,再念自河之內天啟洪塹以限疆場。昨來大兵所至,其有迎軍納土,循省撫定;其拒命者,或有按以軍法,或有示以寬貸,皆臨時從宜措置,想必共知。今河北、河東兩路,纔候交割官員至彼說諭,即仰逐旋燒毀樓櫓,具狀納土,開門以待。行府別差官員就去存恤,應有前日重難徭役科斂,諸般細巧糴買變折香、礬、茶、鹽之類,凡爾疾苦,並為蠲除;或有饒利,亦與興舉。 |
110 | 今除土人外,元係河南容居官員、兵人、商旅、僧道欲願去坐,並從自意,敢有執迷,稍勞官軍臨日,必無容恕。合行告諭,須議指揮。右下逐處,可各照驗就便及轉行所轄去處,粉壁曉示各管士民、耆老、僧道、軍人、百姓知悉,不得有違,付逐處准此。」 |
111 | 天會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
112 | ★宋主謝書 |
113 | 十二月日,大宋皇帝桓謹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累日授館,禮意勤厚。亦既覯止,問勞稠重。再造之恩,何以圖報?經夕匽薄之餘,台體優裕,謹遣使人承問興寢。不宣。白。」 |
114 | ★宋主賀行府元日書 |
115 | 天會五年正月一日,大宋皇帝桓謹致書于大金國相、元帥:「一氣周通,三陽交泰。惟五兵之既戢,與萬物以皆春,茂對休辰,具膺純嘏,更蘄保毓,藉慰願言。不宣。謹白。」 |
116 | ★宋主許面議書 |
117 | 天會五年正月日,大宋皇帝桓謹致書於大金國相元帥、皇子元帥:「專承使旨,特示書辭,慰懌之情,無以為喻。金帛已令嚴切根括,接續供納。所有上徽號禮數、冠冕車輅、圖籍印板之類,謹以來日躬往面議。先此布敘,幸賜照亮。不宣。 |
118 | 謹白。」 |
119 | ★廢國取降詔 |
120 | 敕趙桓:「省所上降表,汝與叔燕王俁、越王偲已下宗族 |
121 | 及宰臣百僚、舉國士民、僧道、耆壽、軍人於十二月二日出郊 |
122 | 望闕稱臣待罪事,具悉。背義則天地不容,其孰與助?敗盟則人神共怒,非朕得私。肇自先朝開國,乃父求好,我以誠待,彼以詐欺,浮海之使甚勤,請地之辭尤遜。析木版圖,第求入手;平山偽詔,曾不愧心。罔天罰以自乾,忽載書而固犯。肆予纂紹,猶事涵容。迄悛惡以無聞,方謀師而致討,猶聞汝得承位。朕望改圖,如何復循父佶之覆車,靡戒彼遼之禍鑒,雖去歲為盟於城下,冀今日墮我於畫中。賂河外之三城,既而不與;搆軍前之二使,本以間為。惟假臣權,不贖父罪;自業難逭,我伐再張。將臣多激怒之心,戰士增敵愾之勇。息君犯五不韙之罪,喪亦宜乎;晉師有三無報之名,倍猶未也。以是濟河航葦,降汴燎毛。人竟覆昏,天莫悔禍。誰肯背城而借一? |
123 | 果聞舉族以出降,既為待罪之人,自有易姓之事。所有措置條件並已宣諭元帥府施行。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
124 | ★行府下前宋宰執舉一人 |
125 | 元帥府近以宋主降表申奏,今回降聖旨札子:「先皇帝有大造于宋而宋人悖德,故去年有問罪之師,乃因嗣子遣使軍前哀鳴祈請,遂許自新。既而不改前非,變渝迷執,是致再討,猶敢抗師。洎官兵力擊,京城摧破,方申待罪之理。況追尋載書,有違斯約,子孫不紹,社稷傾危。父子所盟,其實如一,今既伏罪,宜從誓約。宋之舊封,頗亦廣袤,既為我有,理宜混一,然念師行,止為弔伐,本非貪土,宜別擇賢人,立為藩屏,以主茲土。其汴京人民,許隨主遷居者聽。 |
126 | 右所降聖旨在前,今請到宋宰執文武百官洎京寮一面,共請上皇已下后妃、兒女及諸親王、公主之屬出京,仍勾集在京僧道、耆老、軍人、百姓遵依聖旨,共議薦舉堪為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惟道德隆懋,有大勳業,素為眾所推服,長於治民者,雖乏眾善,有一于此,亦合舉薦。當依聖旨備禮冊命,趙氏宗人不預此議。一應宋之百司並事新君,其國俟得姓氏,隨冊建號。所都之地,臨日共議。 |
127 | 天會五年二月六日。 |
128 | ★孫傅等狀乞復立廢主第一狀 |
129 |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
130 | 傅等:「今月六日亥時,准元帥府公文一道,備到大金皇帝聖旨指揮事。傅等聞命震越,義當即死,然念世被本朝恩德至深至厚,嗣君新政纔及期年,恭儉憂勤無所不至,若遽蒙廢絕,實非臣子所敢聞知,輒復忍死須臾,冒陳悲痛激切之辭,仰乾台聽。伏望垂天地再造之恩,畢始終保全之賜。傅等誓當捐軀碎首,圖報萬分。謹具畫一下項:一、太上皇以下不敢有違令旨,見已起發赴軍前,同伸懇告之誠,乞垂矜憫。 |
131 | 一、嗣君自即位以來,修德勤政,並無虧失,惟是失信一事,上累譴訶。蓋緣親政之初,偶為謀臣所誤,繼已盡行竄責,兼檢會上皇昨違大金信誓,亦係童貫、李良嗣、王黼等妄起事端,並行處斬了當,以此顯見嗣君悔悟前失,非有他心。伏望台慈,特賜矜察。 |
132 | 一、嗣君自在東宮即有德譽,著聞中外。比及即位,臣民歸仰,今感戴保全恩德至厚,若蒙終惠,未加廢絕,尚可以歲修臣事之儀。如拋降金銀表段之數,雖目下未能敷足,將來下外路取索,分歲貢納,實為大金永遠無窮之利。若一旦廢棄,遂同匹夫,縱有報恩之心,何緣自效。 |
133 | 一、伏詳來旨,令別選賢人以主茲土,許汴都人民隨主遷居,具見仁慈,存恤備至,不惟臣民愛戴,罔有二心,兼據今中外異姓,實未有堪充選舉者,若倉卒冊立,四方必不服從。 |
134 | 緣此兵連禍結,卒無休息之期,非所以上副元帥愛惜生靈之本意。 |
135 | 一、今日之事,生之殺之,予之奪之,全在元帥。雖大金皇帝詔書有廢立之意,然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則閫外之事,元帥固可專行。如前項所陳,事理明白,更望台慈,特霽威怒,終賜保全。 |
136 | 一、汴京城內兩經根括取索,公私各已罄竭,顯見將來難以立國,乞候班師之後,退守偏方,以備屏藩。如蒙大恩,特許嗣君已廢復立,所有稱呼位號一聽指揮。 |
137 | 右件如前,謹具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望特加矜憫,早賜允從,伏候台旨。」 |
138 | 天會五年二月七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39 | ★孫傅等狀乞立趙氏第二狀 |
140 |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
141 | 傅等:「右傳等伏睹皇帝詔書,宜別擇賢人立為屏藩,許令士庶共議,以此見皇帝被生靈之意,聖德甚厚。然傳等竊見國主自在東宮恭儉著聞,若欲選擇賢人,必無出其右者。兼本朝自太祖皇帝以來,累世並無失德,惟太上皇聽信姦臣,及國主年幼新立,為大臣所誤,以致違盟失信,上干國典,伏望國相元帥、皇子元帥察傳等前狀,許其自新,號稱屏藩,復立社稷,容其遷避,以責後效。再念趙氏祖宗德澤在民未泯,或未允從前懇,亦望特賜哀憫,許于國主子弟中擇一賢者立之。或不欲立上皇諸子,則乞于神宗皇帝二子選擇建立,使長得北面,永為屏藩,非惟不滅趙氏之祖,亦使一國生靈蒙被恩德,永有攸歸。傅等不勝激切懇禱之至,謹具狀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候台旨。」 |
142 | 天會五年二月七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43 | ★孫傅以下告立趙氏狀第三狀 |
144 |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
145 | 傅等:「右傅等准元帥府再遣翰林承旨吳開前來指揮,選立賢人。傅等竊以本國前日將相多是上皇時用事誤國之人,自嗣君即位以來所任宰相,亦繼以罪竄,將帥率皆叛亡之餘,其他臣寮類皆碌碌無聞,此元帥府備知,豈敢蔽賢,不以上聞?若舉於草澤之間,亦非聞望素著,人心必不歸嚮,孰肯推戴?兼趙氏祖宗德澤在人至深至厚,若別立他姓,城中立生變亂,非所以稱皇帝及元帥愛惜生靈之意。若自元帥府特賜選立趙氏一人,不惟恩德有歸,城中以及方外即便安帖。或天命改卜,歷數有歸,即非本國臣民所敢預議,乞自元帥府推擇賢人,永為屏藩。 |
146 | 傅等不勝痛切隕越惶懼之至,謹具狀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候台旨。」 |
147 |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48 | ★孫傅等乞留皇太子監國狀 |
149 | 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右傳等準元帥府遣翰林承旨吳開來問皇太子起發事,緣自本國主往軍前議事。止是皇太子監國鎮撫,今來若起發出門,城中軍民必至變亂,兼以具擇立事申稟元帥府,候定議指揮到日起發次,謹具申元帥府。 |
150 | 謹狀。」 |
151 |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52 | ★帥府再下舉人 |
153 | 據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孫樞密等狀申事已洞悉:「右元帥府竊稔朝廷所以必廢趙氏者,豈徒然哉? |
154 | 蓋以不守盟誓,不務聽命,為罪之極也。非天命改卜,豈有陸梁如此之甚者?皇上猶以寬度釋其罪負,別立賢人而已,真所謂伐罪弔民之大義。聖諭丁寧,而輒言及趙氏,雖不忘舊君,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以後不宜更復如此。又,狀申前日將相多是罪廢、敗亡之餘,其他臣寮類皆碌碌無聞,若舉於草澤之中,孰肯推戴者。天之運數既有其衰,亦必有繼興者,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於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當依已去札子施行。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緣會驗在軍皆依河北漢兒,若舉一人即與混一無異,實違已降聖旨,欲推擇南人,其見在軍南官,亦樞密院之所共知也。未審果有可舉者否?若有所舉,請具姓名見示,亦與依應,惟不許何、李若水預於此議。如或京內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敘名銜,速具管依元帥所舉推戴狀申。」 |
155 |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 |
156 | ★軍民耆老等狀乞立趙氏 |
157 | 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鐸等:「右鐸等伏聞二元帥公 |
158 | 文,備奉大金皇帝聖旨指揮,欲令選賢人以主茲土。鐸等聞命震驚,罔知所措。竊惟元帥擁弔民伐罪之師,行應天順人之道,既破京城,斂兵不下,全活在城生靈,雖湯、武仁義之兵未易過此。念今上自處東宮,至即帝位,恭儉修德,中外悅懷,止緣踐位之初未熟政事,輔弼非人,有失大信,致獲罪於大金皇帝也。然今上雖失大信,其於天下萬姓略無過失,士民歸向久矣,若遽見廢絕,別立異姓,不惟異姓中不見有德之人,誠恐庶民皇皇,無所統一,姦雄僭竊,殺戮無辜,如此則非所以上副大金皇帝及元帥愛惜生靈之意也。伏望元帥垂天地再造之恩,全始終生成之賜,復立今上以主茲土,世修享貢以報洪恩,今上感戴之誠,何時而忘也?如元帥府必欲以失信廢之,即今太子監國,自當承嗣,如更不欲立之,乞於親王中選擇賢者以承大位,庶使太祖、太宗二百年基業不絕,人心嚮慕,實天下蒼生之幸。今若別立異姓,設或倉卒之間選擇非人,蹈前車已覆之轍,不免再軫大金皇帝聖慮,而民復墜於塗炭也。鐸等情動于中,義不得辭,仰冒威嚴。無任叩頭泣血俯伏俟命之至,謹齎狀詣善利門投獻,伏望元帥府俯垂鑒察。謹狀。」 |
159 | 靖康二年二月八日,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鐸等狀。 |
160 | ★孫傅等狀乞立趙氏第四狀 |
161 | 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
162 | 傅等:「今月初八日,准元帥府札子節文,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如或京內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敘名銜,速具管依元帥所舉推戴狀申。右傅等竊詳本國趙氏祖宗德澤深厚,在人日久,累於前狀,瀝懇哀告。今來渝盟失信既止是上皇與前主,其子及支屬並不干預,尚冀恩造,更賜詳擇,庶得中外帖服,不至生事。若不容傅等死請,必欲選擇異姓,自中及外委無其人,兼實難於自舉。伏乞元帥府選擇,敢不一聽台命。傅等無任哀痛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狀申國相元帥、皇子元帥,伏候台旨。」 |
163 | 天會五年二月九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64 | ★孫傅狀乞立趙氏第五狀 |
165 |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 |
166 | 傅等:「前已累申元帥府,乞軫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號稱藩,永事大國,或就立監國嗣子,以從人望,或選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帖安,以全大國弔伐之義。傅等今在南薰門拜泣俟命。無任哀痛惶懼殞越之至,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167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68 | ★又狀 |
169 | 右傅等除已與百官具狀申大金元帥府外,尚有不盡之意,不敢自隱,今更忍死泣血上干台聽:「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存亡斷絕,唯在元帥。不然,則有監國皇太子自前主恭命出郊以來,鎮撫軍民,上下帖然,或許就立,以從人望。若不容傅等伸臣子之情,則望賜矜憫,念趙氏祖宗並無失德,內外親賢皆可擇立。若必擇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至雲擾,百姓塗炭卒未得安。傳自知此言罪在不赦,然念有宋自祖宗以來,德澤在人,於今九世,天下之人雖匹夫匹婦未忍亡之。況傳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為宗社,下為生靈,茍有可言,不敢逃死,伏望台慈,更賜矜察。傅無任哀懇痛切惶懼隕越之至,謹具申元帥府。謹狀。」 |
170 | 天會五年二月十日,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71 | ★帥府再下札子 |
172 | 吳承旨回,齎到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孫樞密等狀二道并初七日狀二道,備已洞悉:「右勘會朝廷所以滅宋者,蓋趙氏之罪深也,況詔旨叮嚀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有祈請復立趙氏,甚不應理。若謂廢舊立新,果難服從,緣趙氏太祖,孰與推戴?自立尚可,何況遵依聖詔擇賢共立,孰謂不可?兼早有文字,推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今諸官、軍民、僧道、耆老乞行府選擇,行府於在京官寮未諳可否, |
173 | 但想在京目下為首管勾者,必是可舉,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諸在京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照驗此意。若所指在京目下為首管勾官員可以共立,早具本官名銜狀申。如亦未可,即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今月十一日狀申。所有取索趙氏枝屬,不過今日發遣出城。如或此度不見薦舉及不發遣,必當別有悔吝,無得有違。」 |
174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
175 | ★復下汴舉人 |
176 | 今月初十日,右副元帥親赴左副元帥麾下,共議京人告請復立趙氏事,至晚到本營,方有善利門下軍員送到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鐸等告乞復立趙氏事文狀,并孫樞密等今月初七日、八日、十日三次狀五道錄白,緣為此事已經共議,差官入京,須得別薦外,善利門下人員以輒受文狀嚴加懲戒訖。竊慮京人猶以投狀為辭,別敢推注住滯,今請在京諸官孫樞密等照會,速依吳承旨、莫學士等齎去文字日限施行,不得住滯。 |
177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 |
178 | ★張叔夜狀乞立趙氏 |
179 | 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契勘累具申乞存立趙氏之後,今奉令旨,見今為首管事之人,緣本官非眾所推,兼勘會曾於八日令旨,如無可推,令具申管依元帥府推戴狀,今來欲乞檢會累申從元帥府於嗣子或軍前支屬內擇立一人,所貴恩歸元帥府,永為屏藩,而趙氏宗廟尚得血食。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180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簽書樞密院事張叔夜狀。 |
181 | ★乞命張邦昌治國狀 |
182 | 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 |
183 | 准元帥府牒,須得共薦一人,限今月十一日狀申者。契勘自古受命之主,必上膺圖錄,下有勳德在民,或權強近臣,或英豪特起,有大材略,因而霸有天下,方為人所樂推。今來本國臣寮,如孫傅等,召自外方,被用日淺,率皆駑下,迷誤趙氏,以至亡國,人皆懷怨,方且俯伏謹候誅夷,若或付之土地,俾為藩屏,必為百姓忿疾,旋致變亂,上負選擇之意。然今奉元帥之令,備到詔旨嚴切,舉國惶恐,非敢違拒,實以在內官寮委無其人,伏望元帥台慈體念,乞於軍前選命張邦昌以治國事。 |
184 | 如軍前別有道隆德懋,為天命之所歸者,乞賜選擇,本國臣民敢不推戴者?右謹具申元帥府,伏候台旨。」 |
185 | 天會五年二月十一日,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等狀。 |
186 | ★秦檜狀乞立趙氏 |
187 | 朝散郎、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准元帥府指揮,如別有異見具狀申者。右檜竊以自古建國立王,非為率眾庶以奉一夫,蓋欲代天致理,使生靈有所依歸,不墜塗炭也。契勘張邦昌在上皇時執政日久,伐燕敗盟之計皆所預知,今若冊立,恐元帥大兵解嚴之後,姦雄竊發,禍及無辜,將不稱元帥弔民伐罪之意。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生靈為念,於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俾為藩臣,則姦雄無因而起。元帥好生之德通於天地,檜雖草芥,亦被生成之數。無任待罪隕越激切懇求之至,謹具狀聞,伏候台旨。」 |
188 |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狀。 |
189 | ★元帥府要秦檜懲斷 |
190 | 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選命張邦昌以治 |
191 | 國事,行將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不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鐫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乾合用物件並全,請在京官寮疾早准備應副。入京月日,續有文字次。 |
192 | 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准備等接。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又,勘會先去札子,如別有異見,別具狀申,只不許引惹趙氏。今據前中丞秦檜狀,尚言乞立趙氏,特係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起發前來。 |
193 |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
194 | ★依准製造、迎接等事狀 |
195 | 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十四日吳開、莫儔 |
196 | 齎到軍前文字。據前宋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狀乞命張邦昌以治國事,行府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不晚降到冊文,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鐫造,合先取紅羅一十段,紅絹一十匹,玉簡一匣,金箔貫索應用事數全,并用冊寶匣、床舁應乾合用物件並全,請在京官寮應副疾早准備外,入京月日,續有文字。所有迎接儀仗,亦請依例准備等接。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依舊管勾。又勘會先去札子,如別有異見,別具狀申,只不許引惹趙氏。今據前中丞秦檜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請發遣前來者。右除紅絹、紅羅令齎至軍前交納外,有所玉簡、冊寶匣、床舁應乾合用物件,取責到少府監申狀,委得於日下監勒,合干人計料合用物等,乞支降製造,見責近限,令疾速了當次。所有迎接儀仗已牒禮部、太常寺依例准備等。仍比至行禮以來,應有所司事務,恭依指揮依舊管勾。其前中丞秦檜,已發遣赴軍前去訖。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指揮。」 |
197 | 天會五年二月十五日,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狀。 |
198 | ★議遷都狀 |
199 | 在京百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今月二十日吳開、莫儔 |
200 | 自軍前傳奉元帥令旨,集議遷都,可往是何去處。伏睹前詔,汴京人民許隨主遷都,緣此事大,未曾迎接新主,非臣民所敢輕議。今舉國生靈已荷大恩,自合一聽令旨,豈敢自擇?今恭承嚴命,眾議所遷去處,如揚州、江寧府,乞賜詳酌,與新主依前來台旨臨日,共議施行。謹具狀申元帥府,伏候台令。」 |
201 | 天會五年二月日,在京官寮、吏部尚書王時雍等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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