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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百九

《卷一百九》[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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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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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通志》卷一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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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讐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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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英殿校刋二十二史考證。三國志》至《隋書》共二百十三條。三國志、魏志武帝東平呂曠、吕翔叛尚按袁紹傳作翔監,本翔訛詳,今校改。 文帝庚午,遂南征」,注「豳王不争,周道用興」「監」本,「豳」訛「幽」,按「豳王」謂「太王」也,今據宋本改。 明帝復置安樂縣監,本置,訛致今校改。 陳留王奐傳:咸熙元年春正月壬戌,檻車徵鄧艾監,本戌訛辰,按前乙夘後甲子中間,不應有壬辰,今據別本改。 《董卓傳》:諸阿附卓者,皆下獄死。注:初蔡邕以言事見徙,各本徙訛從。今據《後漢書》改。 袁紹由是勢傾天下注「京子湯太尉監本湯訛陽」,今據《漢書》改。 公孫瓚傳》救至欲內外擊紹,遣人與子書監本子訛手按注,有引瓚遣人告子續」之文,則「手」字乃「子」字之訛,今校改。 《荀彧傳》:「以功封列侯」。《注》:「諶子閎字仲茂,為太子文學掾。監本文訛字,今校改。 田疇傳邑五百戶注「蕩析離居」,靡所依懷「監」本「蕩」「析」訛「傷柝」今校改。 《管寧傳動見模楷焉」。注:「遭冬雪大至,先袒臥不移,人以為死。就視知生。監本作「就視如故」,今校改。 《王朗傳》:「進封樂平鄉侯,《注》:「釀酎必貫三時而後成」,各本「酎」作「酹」。按酎音宙。《說文》曰:「三重,醇酒也」。《西京雜記》:漢制嘗以正月作酒,八月乃熟,名曰酎,所謂必貫三時而後成也。今校改。 杜畿傳閱七聖而課試之文不垂諸本閱訛闗,今據冊府改。 掇其切世大事,著於篇注。弟寛,字務叔,監本弟訛子。按恕字務伯,理字務仲,寛字務叔,皆兄弟也。韓愈杜中散墓志》亦云,季子寛可知「子」字,為「弟」字之訛,今校改。 《徐晃傳》:「封髙唐亭侯」。按注引《魏書》云「文帝即位,封靈鄃侯」,又云「於是更封髙唐侯」。則此亭字係衍文。 閻温傳父子著稱於西州注,及其到官,遣吏奉牋謝尹監,本遣吏訛邊吏,今校改。 《劉廙傳》難用筆。陳注屈而從人,於治雖失,計其聲譽必集也。監本屈訛闕,今校改。 《陳羣傳》:「南安太守鄧艾監,本南安訛汝南」。按《鄧艾傳》云:「出㕘征西軍事,遷南安太守,非汝南也」。今校改。 和洽傳,太祖定荊州,監本定訛奪」,今校改。 趙儼傳「東兵未到「監」本東訛策,今校改。 孫權冦邊,征東大將軍曹休統五州軍禦之。監本曹休訛。曹仁按曹休傳云:帝征孫權,以休為征東大將軍,仁未嘗為征東也,今校改。 髙唐隆傳《周禮》,天府掌九賦之則,以給九式之用。按《周禮》:太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則九賦太府職也。此云天府,誤」。又「九賦監本訛「九伐」,今校改。 《鄧艾傳》:「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屯三萬人,十二分。休常有四千人,且田且守。監本四千,訛四萬」。按淮北二萬,淮南三萬共五萬人,以十二分休計之,止應四千有竒,不得云四萬也。今校改。 鍾㑹傳不復追改注,中書令劉放監本,劉放訛、劉表,今校改。 烏丸鮮卑傳鮮卑注,嘉平六年遣䕶烏丸校尉夏育破鮮卑,按嘉平,疑當作「熹」,平此敘靈帝時事,「嘉平」乃本書齊王芳年號也。 《蜀志劉璋傳》:「由墊江水詣涪,去成都三千六十里。按《鄧艾傳》云:徑漢徳陽亭趨涪,出劍閣西百里,去成都三百餘里。此云涪至成都三千餘里,「三千」乃「三百」之誤。 先主傳歸曹公曹公厚遇之監本厚訛,後今校改。 曹公南征表㑹表卒按:建安十三年秋七月,公南征,劉表八月表卒。此繫於十二年」二字當是「三」字之誤。 治公安注「備立營於油口改名「公安」,監本誤作「公安縣」,今校改。按「油口」宜作「油江口」,然是注已見於前曹公引歸之下,此處亦不應重出。 大破淵軍,斬淵、郃」。按張郃死於建興九年,此云淵郃,應誤。按《華陽國志》云「斬夏侯淵、張郃率吏民內徙」。則此「郃」字及曹公所署「益州刺史趙顒等之下為有脫文,「郃」字非衍也。《通鑑》刪「郃」字,而以「斬淵屬下「及」字,讀亦誤。 涪陵屬國民夷反,車騎將軍鄧芝往討。監本,鄧芝訛、鄧艾,今校改。 諸葛亮傳:「遂詣曹公,注聞元直廣元仕財如此。各本俱作聞元直、龎仕元財如此」。按龎仕元無事,魏事廣元,蓋石廣元也,今校改。 深入不毛,注瀘津水監本「津」作「惟」。按《水經注》禁水北注瀘津水」,則「惟」字係「津」字之訛。 諸葛瞻其明年,為羽林中郎將,監本羽林訛翰林,今校改。 《董厥傳》:「延熙二十四年,以校尉使吳,值孫權病篤」。按《後主傳》,延熙十五年,吳王孫權薨。此何云二十四年病篤耶?且延熙只二十年,明年改景耀,據此當是十四年誤衍「二」字。 《闗羽傳》,傅士仁屯公安。按士仁君義,廣陽人也。《孫權傳》云獲將軍士仁」。《呂䝉傳》亦云,士仁、糜芳皆降。是士仁即其姓名,此傳加傅字應衍,龎《統傳》由是漸顯注徳公字山民,亦有令名,娶諸葛亮小姊,為魏黃門吏部郎。按《後漢書注》作徳公子字山民,可知仕魏者非德公也。此脫子字,或字字即「子」字之訛。 有似汝南樊子昭注,「退能守靜進,能不茍監本,上能字訛難,今校改。 《費詩傳左遷部,永昌從事注:「夫創本之君,俟大定而後正已,簒統之主須速建以係衆心」。監本訛作「須」大定,俟速建今校改。 姜維傳維前住芒水監,本芒訛亡,楊戲傳亦訛,今據鄧艾傳》改。 呉札鄭僑能喻斯好監本僑,訛有今校改。 自稱益州牧以叛,注徐欲殺㑹盡,坑魏兵,還復蜀祚,監本還訛逺,今校改。 呉志《孫權傳虜得男女注文士傳曰,監本「士」訛字,今校改。 《劉繇傳》:「因酒酣殺昱,監本酒酣,訛阻誅」,今校改。 後策西伐江夏監本西伐訛路住,今校改。 孫靜傳壹入魏黃初三年死。按《孫亮傳》云:「太平二年夏,口督孫壹奔魏」。《魏志髙貴鄉公紀》云:「甘露二年,魏以壹為侍中、車騎將軍、假節、文州牧、吳侯,四年十一月癸夘,車騎將軍孫壹為婢所殺」。此云黃初三年死,疑誤,或黃初二字衍。蓋壹甘露二年奔魏,甘露四年死,適當三年,則云「壹入魏三年死」,於文義亦合。 歩隲傳「權遂命隲上益陽監」,本遂訛逆,今校改。 呂䝉傳權時住陸口,使魯肅萬人屯益陽。拒羽監本魯訛普,今校改。 周泰傳惟泰奮擊投身衛權監本訛作「奮激沒身」,今校改。 潘璋傳:「禁令肅然,好立功業,各本業訛夫今校改」。 《朱異傳》「本知季文「獪定見之復過所聞「監」本「獪」訛。「懀」、按「懀,訓悶訓惡與語意不合,應作「獪」言其狡獪也」。今校改。 全琮傳更以竒之注,斯亦馮諼,市義監本諼訛媛,今據《戰國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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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宣帝紀》,其先出自髙陽之子重黎為夏官祝融。按《左傳》,重為勾芒,黎為祝融,一出於少昊,一出於顓頊」。是重黎為二人。而《史記楚世家》及太史公自序,竟以重黎為一人。此書及《宋書衛瓘傳》云:「大晉之德,始自重黎」。皆昔人相沿之謬也。 元帝紀有司請市雀釵監,本雀訛萑。按晉令》,六品以下得服雀釵,據此改正。 《天文志》:「左旂九星,在鼔左旁」。按此句下應脫「右旂九星在牽牛北」八字。 南河曰南戌」。按《天官星書》,「戌」當作「戊」,即斧鉞之義。下北河曰北戌,及兩河戌間、河戌動揺俱倣此。 律厯志在前限餘前在後限後者月中道也」按:「後限」下當脫「餘」字。 五行志京房易傳曰:「聞善不予,兹謂不知」,諸本不知,訛有「知」,今據易傳原文改。 和嶠傳,永康初,策諡曰簡監,本康訛平。按永平元年即太熙之元年,而永平之二月即改永熙,至三月而復改元康,上文既云元康二年卒,則元康之後安得復稱「永平定屬永康之誤,今校改。 叚灼傳魏文帝率萬乗之衆受禪於靡陂。按《綱目》後漢主建興十一年春正月,青龍見魏摩陂井中。《水經注》,摩陂在郟縣,縱觀可十五里」。此「靡」字當係「摩」字之誤。《陶侃傳》:「追贈大司馬,假宻章」。按本書山濤傳》:策賜司徒宻印紫綬,侍中貂蟬,新㳫伯宻印青朱綬」。此云宻章,當是「蜜」字之訛。 郭璞傳是為舉事必有成也,於是勸帝討敦初、璞,毎言「殺我者山宗」,至是果有姓崇者」,監本是為舉事」之下,有姓崇者」之上共脫去二十二字,今據宋本補。 韓伯傳其於遣情之累縁有弊而用各本脫「情」字「累」字,今據本集補。 《毛璩傳》:「俄而季之、述等皆病,各本等訛之。按上文云「征虜將軍甄季之、建平太守羅述,不應作「述」之也」,今校改。 王長文傳「長文通元經,未遭陸績君山耳」,各本山訛出。按《漢書》桓譚字君山,今校改。 殷仲堪傳:「頃聞抄掠所得,多皆採稆,饑人監本,稆訛「樵」,今據本書音義改。 張軌傳軌遣北宮純監」本「純」訛「屯」,今從下文「軌遣北宮、純等率兵衛京師」句改。 李宻傳》:「昔舜禹臯陶相,與語,故得簡雅,大誥與凡人言宜碎監本簡雅」,大誥訛作「簡」大雅誥」。按三國志陳夀表咎繇之謨畧而雅,周公之誥煩而悉。何則?咎繇與舜、禹共談周公與羣下矢誓故也。亮所與言盡衆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逺,則此當以昔舜、禹、臯、陶相與語,故得簡雅」為一句,大誥與凡人言宜碎」為一句,今校改。 范隆傳雁門人監,本雁訛騰,今校改。 郭文傳:「乃歩擔入呉興餘杭大滌山中,監本滌訛辟」。按「羅隠詩》:「杳杳諸天路,蒼蒼大滌山」。正指其地,今校改。 《譙秀傳》,「秀避難宕渠監,本「宕」訛「巖」。按《地理志》,宕渠,郡名,殆此因「宕」誤。「岩岩復誤「巖」也,今校改。 卜珝傳猶子之不能免卿將也「監」本將訛相,今據上文有「位為卿將」句改。 王渾妻傳琰女亦有才,淑監本琰訛婦,今校改。 何無忌母劉氏傳:劉氏潛以覆燭,徐登橙於屏風上窺之,各本橙訛梯。今據本書音義改。 王機傳機遂入就納求節監,本節訛郎,今據下文「蘇武不失節」句改。 到始興,州人皆諌,不可輕進,監本到,始訛始到」。按始興係州名,今據地理志改。 孫恩傳乃悉力柵斷左里。按《綱目集》,「覽里作蠡,即《禹貢》。彭蠡,今之鄱陽湖也。 劉曜載記》:「石王仁厚全宥,至今而我殺石他,負盟之甚」。監本「石他訛石生按本書,「曜次於富平為岳聲援。岳及石他戰于河濵,敗之,斬他及曜,遂濟自太陽攻石生於金墉,決千金堨以灌之,未嘗殺生。又下文勒,遣石生率洛陽之衆以赴之,則所殺為他無疑也。今校改。 石季龍載記是嵗永和八年也,各本永訛。太按綱目,晉穆帝永和八年壬子,夏四月,燕慕容恪等擊魏,大破之,執其主閔以歸,殺之。今云太和,乃海西公年號,且在位僅五年,不可云八年也,今校改。 姚興載記:弼不從進㧞昌,松長驅至姑臧。按本書地理志,武威郡統縣七,有姑臧倉。松則「昌」當作「倉」。 李特載記同移者閻武、趙肅、李逺、任囘等監本移訛夷,今據後蜀録及上文「流移就榖」句改。 牙門將許弇求為巴東監軍,杜淑、張粲固執不許,弇怒於廞閣下,手刄殺淑,粲左右又殺弇,皆廞腹心也。監本弇怒,訛「廞怒」又皆廞腹心也句皆訛者,今並據閣本改。 慕容寶載記在位三年,即隆安三年也。按《綱目》,寶永康二年即晉安帝隆安二年,則兩三字俱係「二」字之誤。 乞伏乾歸載記,隆安元年,光遣其子纂伐乾歸,各本隆安訛建安」。今據西秦録改。 慕容德載記慕輿䕶請馳,問寶虛實,徳流涕而遣之,監本輿訛容,今據南燕録及下文「慕輿䕶」為「右僕射」句改。 沮渠䝉遜載記乃以䝉遜之從叔益生為酒泉太守監本「遜」字下脫「之」字,「叔」字下衍」下字,今據宋本増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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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文帝紀以吐谷渾慕容延為平東將軍,各本平,東訛「東平」,今據下文十五年」作「平東將軍」及鮮卑傳改。 婆皇國遣使獻方物,監本皇訛黃。按婆皇國屢獻方物,自文帝十七年以後,其字皆作「皇」,不應此年獨用「黃」字,今校改。 豫章胡誕世反諸本誕訛延,今據彭城王義康傳及胡藩傳改。 《孝武帝紀》,以寧朔將軍劉季之為司州刺史,監本季訛秀。按秀之為益州刺史,此為司州刺史。蓋秀與季字形相近,遂致訛舛,今校改。 前廢帝紀,二月丁丑,減州郡縣田租之半,監本租訛祿,今校改。明帝紀:「晉安王子勛舉兵反,鎮軍長史鄧琬為其謀主」。諸本鄧琬訛劉琬。按子勛及鄧琬傳俱載此事,則劉琬為誤也。今據南史改。 厯志滿氣法從小餘滿紀法從大餘,監本「滿紀」下脫「法」字,今據南本補。 禮志祠部郎臧燾議四府君之主諸本「燾」、訛「夀」,今據南史臧燾傳》改。 樂志迎神歌詩鐘石融諸本「鐘」下旁注「闕」字一本作「石」,考謝莊集亦作「石」,今據以補闕文。皇統百揆篇「武將鎮四隅」諸本俱作「武皇鎮四寓」,今據晉書本傳,本集改。 《天文志》十月辛亥月奄天闗,諸本闗訛闕,按星圖無天闕,必「闗」字之訛,今校改。 《符瑞志》,漢桓帝建和元年監本桓訛明,今據《後漢書》改。 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呉興東遷沈法符家監本脫「呉」字,今補。 五行志㑹稽餘姚特甚米斗直五百監本脫「斗」字,今補。 萬衆暀候,莫不驚怪」。按《說文》,「暀」訓「光」美,於此文不合,疑「徃」字之訛。 《五行志氐羌反叛,大兵西討「監」本脫「西討」二字,今補。 《州郡志》鄮令,漢舊縣,諸本「鄮訛●」,今據《二漢志》、《晉志》改。 州郡志》,《永初郡國》有廣平,按此下注凡五十八字,舊本顛倒錯亂,不成文理。今據二《漢志》、《晉志》改。 《百官志》:漢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廣記》。漢東京改曰太祝。按《漢書》太祝令,景帝時更名曰祠祀,武帝太和元年,更名曰廟祀。「廣記」二字,當即「廟祀之誤。 劉穆之傳,先是郡縣為封國者,內史相並於國主稱臣,諸本者訛,「若」內訛自,今並據南史改。謝晦傳。父重㑹稽王道子驃騎長史監本重訛事,今據晉書、南史改。 胡藩傳與孔熙先同逆謀,髙祖以藩功臣,不欲顯其事,按胡遵世同孔熙先逆謀事,在元嘉二十二年,則此應作太祖諸本誤為髙祖也。 鮑照附傳孟軻曰:「千載一聖,是旦暮也」。豈不大哉!」今《孟子無此語。 蔡郭傳宜使喪禮粗足「監」本脫「禮」字,今據南本補。 《廬陵孝獻王義真傳》:侍讀學士蔡茂之按:是時無侍讀學士官名,當從《南史》作侍讀博士。 謝靈運傳緤賢不策失位誰持迨理屈而愈閉方怨天而懷悲監本失訛夫持訛時迨訛造,今據本集改。 南平穆王鑠傳賊多作蝦蟆車,以填塹肉薄攻城按「肉薄」義,見前監本訛作「因薄」,南史訛作「內薄」,今校改。 臧質傳:「兩岸築偃月壘,監本岸訛圻偃訛●」,今並據南史改。 㑹益州刺史劉秀之遣軍襲江陵,秀擊破之。監本闕「江陵」二字,今據南史補。 顔竣傳夫禁制之設非惟一旦昩利犯憲羣庶常情監本一、「旦」二字訛并作「亘」,今校改。 《蕭思話傳》:「孝建二年,卒,時年五十。按《思話》:十八,除瑯邪王大司馬,行㕘軍,踰年父源之卒,是為永初九年。至元嘉五年,任青州刺史,稱年二十七是也。自元嘉六年己巳至孝建二年乙未,又厯二十七年思話卒,時年五十四。今云五十,蓋脫「四」字。 《王景文傳》:「復為秘書監、太子右衛率,侍中諸本衛訛「御」,查《百官志》無御率之名,今校改。 《徐豁傳》:「諮議致敬,惟內外武官」按:「諮」當作「豁」,以字形相近而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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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髙帝本紀》、《河南王世子、吐谷渾、易度侯」,各本皆作「度易侯」,今據《氐羌傳》改。 《天文志》:辰星孟効西方。按古法候辰星惟四仲月當見,故劉向封事以辰星見於四孟為異也。「効」字與「耀」字音近,當是「耀」字之訛。 《禇淵傳》:「新除司徒,領驃騎將軍、南康公」。淵按禇淵新除之官,乃司空,非司徒也。諸本並誤。 《王儉傳》:「遷長史兼侍中,「監」本脫「史」字,今據《南史補。 崔祖恵《傳》,寧失不經,靡媿周書》,按寧失不經,乃《虞書》,非《周書》也。 宗室遙昌傳》,興元元年。按齊世無此年號,海陵王立,改隆昌元年為延興元年,「興元」當是「延興」之訛。 《沈憲傳》:「少為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按寅之即演之梁時,以演與武帝諱同音,故去「水」旁為寅。如張縯稱張寅,亦其例也。今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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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南康簡王績傳,與弟祈陽侯通理並遇害。又理字季英,㑹理第六弟也。監本缺「通」字,閣本又訛通。按南史通「理」字仲宣,今各補正之。 《滕曇恭傳》:「太守王僧度引曇恭為功曹,固辭不就。王儉時隨僧度在郡,號為滕曾子」,度《南史》「度」作「䖍」。按《南齊書》,王儉為叔父僧䖍所養,僧䖍嘗為豫章內史,則《南史》是也。 《阮孝緒傳》:非得一之士,闕彼明智體之之徒,獨懷鑒識。按「體之」當作「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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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髙祖紀》:呉興長城下若里人監,本若訛春。按《一統志》長城有上若下「若」,今據《南史》改。 時乗御宇監,本宇訛辯,今據南本改。 《宣帝紀》:「壬辰,以尚書右僕射王㻛為尚書右僕射」。按《南史》云:「以尚書右僕射為尚書僕射」,則下「右」字為衍文。 侯安都傳,安都」作「連城收異」。按上文謂「留異䜿柵拒王師」,則此「收」字應作「攻」字,蓋收與攻以形似而誤耳。蔡景厯傳,兼太府卿監,本府訛舟,今校改。 駱牙傳牙母陳覩,世祖儀表,知非常人,各本陳訛陵,今據南史改。 沈君理傳:「拜駙馬都尉,封永安亭侯」。監本亭訛定,今據南史改。 始興王伯茂傳,時髙宗在周,未還監本,髙宗訛髙祖,今據本紀改。魏書穆帝紀乃從琨求句注陘北之地。監本注訛主,按句注山名,在今代州地,今校改。 行臺髙諒監本「諒」作「謨」。按本書肅宗紀云:「孝昌元年正月,徐州刺史元法僧據城反,害行臺高諒」。又髙祐傳:祐孫顥,顥弟雅雅弟諒為徐州行臺,屬元法僧反叛,逼諒同之,諒不許為法僧所害。「謨」字自是,「諒」字之訛,今校改。 安同傳同長子屈,本卷安同父屈,仕慕容暐為殿中郎將,此云同長子屈,是祖孫同一名也,當有誤。 司馬叔璠傳「丹楊侯楊」一本作「陽」。按晉書地理志,丹陽郡有丹陽縣,注丹陽山多赤栁在西也。今人㮣改楊為「陽」,誤矣。 李寶傳隨舅唐契北奔伊吾」,各本唐訛。廣考本書唐和傳,和與兄契携外甥李寶避難,「伊」「吾」則「唐」字以「廣」字形似而誤,今校改。 《酈範傳》:「長,孫雅又引為行臺」。按《北史》作長孫承業」。《本書》,長孫道生傳子抗、抗子觀。觀子兾歸髙祖,以其㓜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北史》書其字,而此改作「雅」。當是唐臣避髙宗嫌名而易其文。 李靈傳繪弟系系,《北史》作「緯」。按李氏宗族見於《北史者,趙郡太守頤字彥祖,生三子,思系曽其名系者即順之父也。順與靈為從父兄,繪系俱靈之曾孫,不應犯其五世從祖之諱,當以緯為是。鄭羲傳洞林子敬叔監本子作字。據本傳云:鄭羲五兄長白驎,次小白,次洞林,次叔夜,次連山,遂各序其子某孫某。今觀下文有云:敬叔弟士恭,則可知敬叔、士恭皆洞林子,而非其字矣。今校改畢衆敬傳,安都引國授軍經其城下。按本卷安都傳,安都遣使來降,請兵救援,顯祖召羣臣議而納之。今云引國授軍「授」字,當是「援」字之訛。 《羊深傳》:羊深,字文淵,太山平陽人,梁州刺史祉第二子也。按《北史羊祉傳》:祉,太山鉅平人。本書《地形志》,泰山郡有鉅平,若平陽則屬髙平郡,又有陽平則屬魯郡,當以鉅平為是。 《竇瑗傳》,「遼西,遼陽人。遼陽」,《北史》作「陽洛」。按本書《地形志》,遼西郡領縣三,有陽樂,無遼陽。今以下文以軍功賜爵陽洛男,證之,應從《北史》,但陽洛陽樂,未知孰是。 緝事在《序傳》,緝子悅為濟隂太守。按本書《列傳自序》,魏悅即收之祖也。今據此傳,悦為緝之子,溥之孫,而列傳自序則云彦子歆,歆子悅位濟隂太守,竊謂收自紀其髙曽之名,不應兩傳迥異。殆序傳本闕,亦後人所補,故舛訛若此。 《慕容廆傳》:又大破宇文闥、地千里各本同。按《晉書》記晃親伐宇文,歸逺遁,漠北開路千餘里。此殆脫去「歸」字,并訛「開」為「闥」也。 《張寔傳》:「茂妻弟賈模」,按《晉書張茂傳》云:「涼州大姓賈摹,寔之妻弟也。此以為茂之妻弟,與《晉書》異。又按《茂傳》有《手莫頭圖》《涼州之謡》,則「模」字當從摹矣。 天象志,太宗永興五年三暈東井南監本「三」作「月」,按本卷有云「三月丙申,月三暈太㣲」,此當是「三」字上脫去「月」字。 世祖延和元年及涇州刺史狄子玉為權。按本書世祖紀,征西將軍金崖與安定鎮將延普及涇州刺史狄子玉争權構隙,則為「權」當係「争權」之訛。 《地形志》魏尹鄴注有南部、右部、東部」。按此句下當有「尉」字。下文臨漳縣注有左部、東部、北部尉」,即其證也。 陽平郡清淵注二漢屬郡,按「屬」字下當脫「魏」字。 林慮郡林慮注,「有陵陽河,東流為垣」。按垣應作「洹」。《後漢郡國志》河內郡《林慮注》,「徐廣曰:洹水所出,蘇、秦合諸侯盟處是也」。 常山郡注,孝章建初中為淮陽,永元二年復。按《後漢書》,章帝建初四年四月,徙常山王昞子側為常山。王《昞傳》云:「徙淮陽王,以汝南之新安、西華益淮陽國,昞自常山徙封淮陽,非改常山為淮陽。蓋魏收之誤。《兖州》注:魏、晉治闕丘」。按「闕」字以《宋志》證之,則魏晉治廩。「丘」當作「廩」。 樂安郡,注漢髙帝為千乗國,按《漢書》髙帝置千乗郡,未嘗建國,此「國」字係「郡」字之訛。 濟南郡「蓍」按「蓍」字乃「著」字之誤。兩漢有著縣,屬濟南,可據。 濟隂郡離「孤」按,「孤」當作「狐」,又注「有離孤城」亦誤。《漢志》可證。 譙郡,注晉以為郡。按譙郡始置於曹魏,不始於晉也,《志》誤。 郯郡注,後漢為國晉復。按後漢之初,雖嘗封東海王,後復為東海郡。晉因之,非至晉始復也。 扶風郡槐里注:「周曰「大丘」。按《漢志》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非大丘也」。此係傳寫之誤。 隴東郡祖居注,前漢屬罷,後復屬武威。按祖居即二漢之祖厲縣也。前屬安定,後屬武威。此注前漢屬下,此似脫「安定二字,衍「罷」字又訛,後漢漢字為「復」字。 隨平郡鶉鵤注,前漢屬山城。按「鶉鵤」《前,漢志》作「鶉孤」,《後漢及《晉志》作「鶉觚」,傅休奕封鶉觚男,即此縣也。此《志》作鵤,蓋誤。又此縣前漢屬北地,此誤作屬山城,前漢並無郡名山城也。 徧城郡沃野按:「沃野」當作「沃野」,《前漢志》作「沃壄」,《後漢志》作「沃野」。 《律厯志》:甲子之嵗入甲戌,紀紀法十六萬八千六百注,千蔀成紀。按《詩大雅疏》二十蔀為一紀,此千字誤。 《禮志》「輿服之制,大樓輦,駕牛一十」。按南監本作「駕牛十二,觀下文「小樓輦駕牛十二」,則知此大樓輦駕牛一十之誤矣。 《樂志》敘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按《呂氏春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隂,是「瑜」當作隃。小一兩字不可解,當是十二兩字之訛。「磬氏為磬,倨之法。按《考工》記「磬」有「倨」句,此當是闕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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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神武紀追濟州之軍監本「濟」訛齊」,按上文有「益河東及濟州兵於白溝」,則「齊」乃「濟」字之誤。今據北史改。 華山王凝傳,天寶元年,封新平郡王。九年,改封安定。十五年,封華山。按天寶止「十年」五字,當是衍文。 安德王延宗,傳我保定中為廣州士曹,《北史》「保定」作「武定」。按魏世無以保定紀年者,應從《北史》為是。 《孝昭六王傳:「汝陽王彥忠監本陽訛「南」。按孝昭六王已有汝南王彥理無一郡,並封二王事,今據北史》改。 髙德政傳,山提以五月至鄴,按下文有「六日、七日、八日」諸文,葢史家以受禪大事,故特書「日以謹之」,則「五月」當係「五日」之訛。魏收傳見邢、魏之臧否,即是任、沈之優劣。按顔氏家訓云:任、沈之是非,即邢、魏之優劣。此與北史並誤。 《孟業傳》「今我出都」按上文云徵入為中書令」,則「出」字當是「入」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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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文帝紀》,王羆率甲士一萬,下文云:「王羆足相抗拒」。監本俱作「王羅」。按王羆本傳云:「屬太祖徵兵為勤王之舉,請前驅効命,遂為大都督,鎮華州」。正與此合。今校改。 《明帝紀》以大將軍楊忠、大將軍王雄並為柱國。諸本王雄俱作「楊雄」。按楊雄至武帝時始顯,又其傳中無為柱國事。《王雄傳》云:「孝閔帝踐阼,授少傅,増邑二千戶,進位柱國大將軍。其為王雄無疑。今校改。但《傳》云:「孝閔帝踐阼,進柱國大將軍」。而《本紀雄為柱國,乃在明帝二年,亦與《傳》不合。 武帝紀封開府李昞為唐國公。諸本「昞」俱作「乕」。按通鑑李乕卒於魏大統十七年五月。新、舊唐書太祖本紀,「太祖父昞,封唐國公,此唐有天下之號所自起也。唐諱「昞」字,又諱「乕」,字大約。此書原本凡李虎、李昞俱稱李諱,後人妄改,又不深考,故此處與下文「以大將軍、唐國公李昞為柱國」,並訛作「李乕」,今校改。 盧辨傳庶纂前修矣,此下北史有節閔帝立云云,按下文云及帝入闗,帝謂孝武也。作史者若不載節閔帝即位事,則當云「及孝武入闗,不當云帝入闗也。以北史校之,知此明有脫文。韋孝寛傳城外又縳松于竿」,通鑑云縳松于竿」,按下文有「松麻俱落」句,知此脫一「麻」字,北史亦脫。史臣論此下南北監本俱有注云:「附髙賔贊缺,按賔乃附傳,不必有贊,今削之。 史臣論孝伯神舉,按神舉于孝伯為族父傳,又在孝伯前,則當云神舉孝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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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髙祖紀:陳國平合州三十」。按《北史》作「州四十」,以地理志證之,北史是也。志言陳氏荊揚之域,州四十二,郡一百九,縣四百三十八。紀言州四十,郡一百,縣四百,皆畧舉大數耳。 駕白駱監本駱訛輅,宋本同。按上文是「革輅所駕之馬」,爾雅「白馬」、「黒」鬛,駱」則為白駱無疑。 《禮儀志》:猛、毅、烈、威、鋭、震、進、智、威、勝、駿等十猛將軍按:十猛謂以猛字分冠下十字之首,如猛毅猛烈是也「十」字不當有兩「威」字,當是乕字。唐諱乕作「武」,又訛「武作威耳」。 《天文志》:翼南五星曰東區,應作東甌,《歩天歌》可證,此志及《晉志》並作,區葢刋本,訛脫偏旁耳。 七星為員官,辰星廟也。按員官應作員宫,與清廟、明堂文「大室疏廟」一例,晉志可証也。今本史記、漢書》及此志,俱作員官葢訛。 《梁睿傳》:「昔匈奴未平,去病辭老」。按《前漢書霍去病傳》:「上為治第,令視之。對曰:匈奴不滅,無以家為也」。「辭老」,當作「辭第」。 《牛宏傳》五九紛競,遂至不成。監本九訛鬼。按《魏書禮志》:初,世宗永平、延昌中,欲建明堂,而議者或云五室,或云九室頻屬,年饑遂寢。至是復議之,詔從五室。及元議執政,遂改營九室,值世亂不成,宗廟之禮,迄無所設,是五九紛競也。今校改。 《樊子蓋傳》:「又收合降賊,入豆子䴚,討格謙,擒之,以狀聞奏,帝惡其威名,遞追入朝,賊由是復盛」。按此格謙已為楊義臣所擒,而《王充傳》又載厭次人格謙為盗數年,兵十餘萬在豆子䴚中,充帥師破斬之,威振羣賊」云云。同一格,謙在豆子䴚中,兩傳所載互異,詎因楊義臣被追入朝,格謙乗間逸去,賊由復盛,後為王充破斬耶?原本「䴚」訛「●」,按《水經注》「膠水北厯土山,山悉鹽坑」。《箋》曰:「坑」當作「䴚」,或訛作「●」、「省」作「坈」,又作「●」,並非外戚髙祖。《外家呂氏傳》有男子吕永吉,自稱有「姑」字,苦桃」為「楊」諱,妻監本諱訛廣。按髙祖外家呂氏苦桃,即髙祖之母,髙祖之父諱忠,髙祖諱堅,煬帝諱廣,當作為「楊忠妻」。原其所以訛者,舊本必係「諱」字。而本書惟晉王廣屢見廣字多作「諱」字,後人改「諱」字為「廣」字,遂并此諱字,亦改為廣字,而不覺其大謬也。此本隋朝奏牘,應從舊本作「諱」字,今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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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齊髙帝紀》:冬十二月戊戌,以司空禇彦囘為司徒」。按上文云:「春正月戊戌朔,大赦,以司空禇彥囘為司徒」。此不當重出,殆因戊戌日相同而誤。《梁武帝紀》:「乙丑,益州刺史鄧元起尅成都監」。本丑訛巳。今據《梁書》上文,為「丁巳」,尚書右僕射范雲卒」,下文為「壬申,斷諸郡縣獻奉二宮改正。 夏四月庚午,羣臣以錢一億萬奉贖監本。午訛寅,上文云:「三月庚子,幸同泰寺,乙巳,升殿。講經下文云:「戊寅,百辟表請丁亥御輦還宮」,凡四十七日,計乙巳後戊寅前,不應有庚寅」。再查是年正月己亥朔,則庚子乙巳為三月初旬,戊寅、丁亥為四月中旬末,而庚午至戊寅距八日,蓋庚午贖身,既已黙許,戊寅奉表三請三答,又遲九日丁亥囘宫。其為「午」字無疑。 《敬帝紀》:「十一月庚辰,齊安州刺史翟子崇、楚州刺史栁達摩」。按本書下卷陳武帝紀》作「楚州刺史劉仕榮,淮州刺史栁達摩」。據此則脫去劉仕榮「淮州刺史」七字。 《武帝紀》:「甲子,廣州言仙人見於羅浮山寺小石橋」。按上云「正月丁酉」,下云「二月辛酉」,則此二十六日內當是庚子或壬子,此作甲子,誤也。若陳書》作甲午,則更誤矣。 《檀韶傳》:「以桓元功封邑邱縣侯」。按「以」字下應有「平」字「邑」,應從《宋書》作「巴」。 齊宗室南豐伯《赤斧子頴胄傳頴胄使別駕宗史撰定禮儀。按史應作「夬」,雖《梁書》宗夬本傳未載此事,而云故領軍將軍蕭頴胄深相委仗,每事諮焉。其為夬無疑也。 李安人等傳論報罵之義,理則宜然,台輔之冀,其何爽也!按「報罵」二字不可解本傳意望台鼎,心常鬱怏,及酒後啟帝,因致疎退一叚。《梁書》不載,所謂報罵」者,或指此,然必有訛字。 陳宗室諸王。《始興王叔陵傳》,叔陵有部下兵,生在新林監,本林作「安」,殆因新安王伯固而訛。上文云「放東城囚以充戰士,又遣人往新林追所部兵馬」,則為「林」字之誤無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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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魏太武帝紀「初造新字千餘字,監「本」字作「宇」,蓋以上文營造萬夀宮,永安安樂二殿、臨望觀九華堂而訛也,據魏書改。 《孝文帝紀》:「丁亥,宋人來聘」。監本「丁」作「乙」。《魏書》同。今按上文云「九月辛巳,車駕還宮」,下文云「己亥,詔囚死,不得暴露」,則此十九日內定應作丁亥。 東魏《孝靜帝紀》:「癸酉,還宮。二月壬申」,按上文春正月壬戌朔,則二月安得有壬申,此必有誤。 周武帝紀:「己夘軍,次并州」。按:己、夘當係己未之誤。以上文十二月戊申計之,則戊申距丁丑已為匝月,安得復有己夘? 崔浩傳,賜浩妾各一人。按魏書叙崔浩事本與周澹並書,故云賜浩、澹妾各一人,今刪去「周澹,乃仍用「各」字,則謬。陸俟傳弟麗,按麗俟之子,馥之弟,今叙於馥五世從孫融之後,而云弟麗,則誤甚矣。 《髙德正傳》以愔從令徳正居守」,按《齊書》作「以愔居守」,與此異。觀下文云「自請赴鄴與愔言」,則愔實在鄴居守,而此處為訛矣。 鄭譯傳譯祖文寛,據上文瓊子道邕,道邕子譯下文瓊弟儼,儼子文,寛則文寛乃譯從父也,「祖」字誤。 瓊弟儼,各本「瓊」,俱訛「璹」。按以上下文考之。璹為道邕之孫,道邕為祖珍之子,祖珍既以弟儼重贈,而此以「儼」為「璹」弟,「直」誤以從曽祖為兄弟行矣,今校改。 邢邵傳:「愔與魏元乂及邵請置學。按下文邵之所奏,《魏書》作「李崇所上」,此何以移於邵《傳》? 《李崇傳》:「惟長樂公兩手持絹二十匹而出」。按《魏書宣武靈皇后傳》,此事係長樂公主,非長樂公也,蓋脫「主」字。 隋來䕶兒傳:又與蒲山公李寛討平黟、歙逆黨汪文進監本,「蒲」作「浦」。按隋之封爵有蒲州、蒲城、蒲山等號,此處浦山,蓋蒲山之訛也,今據隋書改。 真臘傳娶妻者,唯送女人女,擇日遣媒人迎婦。按馮夢楨云女人女,三字定有訛。今考《隋書》乃衣一具「三」字之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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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通志卷一百九
URN: ctp:ws91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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