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范纯仁为人正派,政治见解与司马光同属保守派。熙宁二年(1069年)七八月间,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他因反对王安石变法遭贬逐。但司马光复相后,坚持要废除「青苗法」、「免役法」时,对此,范纯仁却不为然。范纯仁对司马光说:「新法当废,罢其太甚者可也,恢复差役法一事,尤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且宰相职在求人,变法非所先也。愿司马公虚心以延众议,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他希望司马光虚心「以延众论」,有可取之处的主张,尽量采纳。可惜司马光并不以此为意,愤怒地说:「子瞻、尧夫之论,光不敢苟同。募役病民害国,百害而无一利,民皆厌而讼之,何其子瞻、尧夫锺情而不悟!」,只把范纯仁的看法当作耳边风。司马光尽废新法,不能不说他带进了自己的个人情绪的影响。苏东坡、范纯仁等人相当惆怅地叹息:「奈何又一位拗相公」。
范纯仁总结自己∶「吾生平所学,得之忠恕二字, 一生用之不尽」。范纯仁告诫子弟,德行成就的关键就在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范纯仁死后諡「忠宣」。妻王质女。有五子范正民、范正平、范正思、范正路及范正国,另有五名女儿分别嫁给将作监主簿崔保孙、朝请郎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及通直郎郭忠孝。毛斌公之子毛祥公是他的女婿。
著作
著有《范忠宣公集》五十卷,《台谏论事》五卷、《边防奏议》二十卷。文集于南宋嘉定间由沈圻刊印,遂为定本,历代递有刊修。现存《范忠宣公集》二十卷,有元天历元年刊本、明嘉靖间刊本、万历三十六年毛一鹭刊二范集本、清康熙合刊二范集本。四库全书本《范忠宣集》十八巻,奏议二巻遗文一巻补编一巻。
传记
李之仪《范忠宣公行状》(《范忠宣公集》附)、曾肇《范忠宣公墓志铭》(《曲阜集》卷三)、《宋史》卷三一四本传。
注释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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